之前因查獲小玉利用Deepfake的技術,將藝人明星的面貌偽造成人影片,當初法務部承諾將於一個月內修正法律。日前法務部召開刑法研修小組,確立此種新型犯罪型態,提高刑罰的上限,另有參考前些日子韓國對於「N號房事件」所修正的刑度,並將於下週送交行政院審查修正草案。若有新的修法消息,我們會再向各位報告進度。
在此次修法應會參考目前國際上對於類似犯罪的外國立法例,例如先前在我們文章所提到美國維吉尼亞州在新法的內容中規定,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散播裸露或色情素材的懲罰,加上處罰散播 DeepFake 影片或圖片的人,刑期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罰金最高為 2,500 美元。
但先進的人工智慧技術犯罪(如Deepfake),其所要預防的犯罪領域除了「性」以外,只要是存在「假的」的成分,會讓人混淆的,不論是在商業、投資、政治、治安等,都是會對人們的信任造成重大的影響(例如英國脫歐的公投,請見劍橋分析事件),其立法或修法的重點應放在「真假訊息」的管控與防制,在「性」相關的犯罪外,更應該將高度拉高至整個社會及國家層面,以刑罰或行政罰去遏止破壞社會安定及國家制度。
當然,在短時間內,也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但人工智慧科技發展迅速,若只是當事件發生、被大眾關注的時候才啟動修法,那永遠都只能適用「從舊從輕原則」,而無法懲罰任何利用先進科技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