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1976--谷公館看展小記

2021/11/12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攝於谷公館(Michael ku Gallery)入口。《三毛,1976》開展後不久的一個週六下午。此展,2021/9/26開始、展至11/14為止。
「妳不要再讀三毛的書了,她、怪怪的...」許多年前,當我還是個剛滿十歲不久的小學生的時候,一位女性長輩如是對我說、以挾帶恫嚇的告誡口吻。在收到親戚這番示警之前,我是這麼對長輩說的: 「有個作家很有趣,她去歐洲讀書、她會講好多種外國話、她到沙漠冒險生活,太帥了,我長大後、想變成她。」女性長輩當時聽我這樣說完全不置可否,並不懷好意地用台語形容我小小內心裡的新偶像、是個「肖肖ㄟ」的女人,我也將長輩的評判置若罔聞、姑且自己(含蓄禮貌地)將長輩的批評超譯理解成「怪怪的」女人。
是的,不能否認,就算時移至今、遙看70年代時期的三毛之所作所為、也不免在佩服中感到難以想像,在那個遠渡重洋並不普及也不容易的年代,一個女子為愛走到荒遠的天涯海角、到寸草不生水土不服的沙漠、與一個姐弟戀的外籍老公一起過上物質困乏的苦日子。這樣的三毛,的確夠勇敢、但也怪--怪,是因為她的與眾不同,她的人生,與多數人期待、認定的女性典型路線顯得大相逕庭。所以才會被以為怪。為了實踐人生夢想也好、追尋真愛也罷,三毛的確奮不顧身到有些瘋狂。
1976。45年前,一個沒有網路、網美、網紅、數位攝影的年代,而出國旅行之於多數人、是不可企及也不能想像的奢侈。當年還不到30歲的謝春德、拍了時年33的三毛, 1976年的三毛剛從海外歸來、出版了令她聲名大噪的《撒哈拉的故事》, 與準備兩款相機(一款拍外景、一款拍室內)拍她的謝春德,稱不上不認識(有此一說是,正式開工拍攝這組照片之前的兩人,初見時還有一點互看彼此不順眼),陌生的兩人就這麼地合作了、三毛被謝春德拍下數十幀個人照。
三毛,1976 | 謝春德攝影展》的展場不大、掛牆上的照片15幅、有大有小, 其實大概只消3分鐘就可以看完。我卻待了足足半小時,當時人少、谷公館的人員親切趨前和我解說不少謝春德對當年拍攝過程的回憶,這才知道,牆上這些影像是被硬救回來的,連攝影師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最後拍了多少底片、又從中洗出了多少、留下來的有多少、而沒洗出來的又被丟去哪… 。
一片模糊。記憶與影像皆然。模糊而塵封逾40年的影像,在放大輸出之前、作了各種補救甚至重新/染上色。難怪現場湊近一看,會目睹到些許惚恍不明的斑駁痕跡。「其實還有很多沒洗出來的…」所以,牆上這15張顯影,也許顯色不夠清晰完美、卻是極其可貴的失而復得
失而復得的三毛,在白沙灣或站或走或坐臥或跳躍,因為她在鏡頭前做自己的絕對自我、那強大獨特無人能複製的氣場,把白沙灣搞的如撒哈拉沙漠一樣渺遠而遼闊。如果三毛活在此刻,她一定也能是個獨領風騷,跨界文學、旅遊、音樂(作詞)、電影編劇、古物收藏、神祕學等多領域的KOL吧!?她如果有臉書或IG,打起卡來PO起圖文來,一定超豐富瘋狂的,想來、1976的三毛,算是「走得很前面」,異國姊弟戀能修出正果、還可以以散文集越洋放送在海角天涯的奇異生活見聞給出不了國門的多數台灣人看,光是這一點,每每想起、就不免要嘖嘖稱奇。
最近常覺腦袋當機記憶力不如以往好的足以自負,更為日前的幾度失物而奔波尋覓並神傷至今。現在想想,我難過的點,不只是那個丟掉了找不回的心愛之物、而是難過於自己的大意粗率及無能為力(同時又怪自己怎麼淨記住一些早就該忘捨的人事物、卻頻頻對眼前當下的丟三落四)ㄧ我找的回那個謹審精明不出差錯的自己嗎?
然後我想到謝春德、想他這一疊差點要被世間(包括他自己)遺忘毀棄的1976三毛底片,時隔45年竟可以再回魂過來、掛在牆上被我們看見。不禁微微感慨、又莫名振奮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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