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拉蒂惡煞因擦撞就把人打到頭蓋骨碎裂的社會新聞最近炒得沸沸揚揚。
而看回一般人道路行駛狀況,也一如往常的平靜和混亂交雜:很廢話的說,就是人多的時候很混亂,人少的時候很平靜。(這段話的既視感是:選舉最大的秘密就是,票多的贏,票少的輸。)
火車通勤和開車上班的日常交錯,儘管在車水馬龍的道路的時間隨著搭火車次數的回歸(?)而少了不少,但在下了火車的小摺時光中,也還是將台灣上下班時間的通勤日常,不斷地刻劃在腦海裡。
就是非常非常的「亂」:以前是這樣,現在是這樣,未來就不知道了。
道路交通行駛的日常,也反映了各個駕駛人的心性、生心理狀況(ex心情、身體疲勞…blabla),大部分的道路使用者都具有「冒險犯難」的精神,儘管(雖然很少)公益或政府宣導「不超速、行車保持距離」的觀念,已經是骨灰級的口號,但在每年都有新血加入道路行駛的環境之下,以及其他各式各樣原因的存在,很多人仍舊把「保持距離」這個觀念拋諸腦後,享受在道路上「自由自在」的行駛快感;另一方面,就算是道路行駛的老手,也還是很多人不會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到了老手的狀態還是這樣,追求的大都不是所謂的自由自在,而往往是受限於「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的壓力和逼迫(雖然不認為這些可以作為拿自己生命身體開玩笑的理由,但人生往往不是非當事人可以幾句話就打發的簡單),這些當然指的就是以馬路為家,經常在道路上送貨或乘載旅客的職業駕駛人或必須常常往返在道路上的辛苦人家。
上段第一種類型人,或許可以解釋成年紀不夠大,經歷的事情(看過聽過,或親身體驗過)不夠多,才沒辦法體會「給他人最方便最安全的道路使用環境(這邊特指足夠的安全距離和禮讓),好處也是會回饋到自己的」:這段關於道路使用的哲學,衍生到其他人生的部分也是;
至於第二種類型的人,雖然貌似有合理的理由(通常就養家餬口),但就純然理性來看,還是會覺得「不保持安全行車距離」這個行為,是荒謬的:
出了一次車禍,就算是小小的擦撞也好,財物損失或許還好,但時間損失就不知道凡幾,如果細心思量,真的可以反問「不注重安全行車距離(或其他道路禮儀)」的賭注是真的值得嗎?意外不會天天發生,但往往發生一次的代價,就足夠讓一般人又要賺好一陣子才賺得回來(如果嚴重意外,可能就是十多年的事了)(保險能負擔的也有限,而且保費支付也是要考量的一筆成本)。(如果是為了省幾分鐘/單次的時間(賺時間),出了一次普通意外,要額外處理的時間就夠毛多了)
不過或許跳脫兩類型人物之外,更多行駛動力工具的駕駛,都只是落入一種「錯覺」中而已:
如果大家的的行駛速度都是100km/hr,那後車往往不覺得自己開得很快,而和前車的距離就會比科學上認為的距離短很多。因為「相對速度感」會讓人覺得一切相對安全,好像可以說煞就煞得住。
但真的遇到緊急狀況,多少車子的來令片可以在時速逼近100km/hr、車距僅幾公尺的狀態下,安然煞住的?
每隔一陣子就看到路上的親屁股意外(外部效應包括給社會帶來的嚴重的時間損失成本),每隔一陣子搭乘國道客運,就看到駕駛總是以時速100km/hr逼近前車行駛(能活著到終點站都真的是上天的保佑,開1000次只要1次中了,命就沒了,但開這1000次才賺沒多少錢);至於比較小規模(速度不快的一般道路)的各個汽機車搶道,速度不快,通常出了意外不會死(指的是鐵包肉的大車,不適用於肉包鐵的機慢車),但理性想想,真的划得來嗎?(賺到的錢,賺到的時間)
而更多的思考是:如果限時內趕到某地方可以獲得一筆一輩子不愁吃穿的財富,那身處之中的人會如何選擇?
年輕的自己會選擇衝一波,油門一直踩,剎車一直磨,因為值得賭。
變了大叔的自己,看看每年存下一些錢,十幾二十年後的投資績效,再看看所謂不愁吃穿的一筆錢,只會覺得人生還要更重要的人事物需要陪伴、照顧和追求:所謂不愁吃穿的財富,都是相對不重要的小事了。
<後記>
通篇好像跟瑪莎拉蒂事件一點毛關係都沒有,但有幾點可以想想:
1.「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可以避掉多少和莫名其妙的人爭執的機會:這不僅僅指前後車行車安全距離,還包括左右車,只是很多人都不注重前後車距離了,自然更不會注意左右車那個魔鬼細節的距離。
(1)不然每次發生機車被路邊突開車門擊倒受傷(甚至被後車追撞輾斃)的新聞,大多輿論都貌似只聚焦在突開車門人的「惡性重大」,卻往往沒想到行駛者自己可以做得更多(幹嘛把可以掌控的命運交到別人手上,或來個沒有意義的賭博):
明明路邊有停車,而行駛的時候不得已必須逼近路邊停靠車輛車門時,就該減速到「如果路邊車門突然打開,行駛者是可以安全穩定地煞住自己車輛」的速度。
(2)騎機車通勤的人,真的不要以沒什麼錢或害怕開車當作藉口,也要學會開車(有沒有錢養車,要不要開車通勤又是另外一回事)(台灣上駕訓班考照的花費分攤到一輩子都是相對便宜的),和騎機車比較,開車上路看看視野上的不同,小客車雖然不似大客車,但也很多視覺上的死角,路上太多機車,太多機車騎士愛躲在汽車的A柱或右後方行駛(或超車),沒事就沒事,但遇到衝進衝出的屁孩汽車駕駛,兩個人的行為並不會負負得正,兩個脫線駕駛人的交會,沒意外就是會導致意外。
2.以後和騎開車的年輕人可以分享的案例和經驗多一個:
不小心出現行車糾紛,除了本來就該配戴的行車記錄器要照好照清楚,也不要隨便下車,情況不對、對方動手,就趕緊正當防衛撞下去或趕快油門催一催跑了(沒意外對方會主張肇事逃逸,不管,畫面有拍到,就可以撞了,不然甚至對方還要烙人哩)。
外在環境不會改變的現況下,未來還是會出現不少瑪莎拉蒂惡少,這些事不是單純市井小民可以改變多少、立即改變的,只能讓人生的避險意識再多一點;但如果風險真的發生了,古有云: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之手,每個當自己是千金之子(?)的人,都該比盜賊更聰明圓滑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