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了渣男的世紀大揭露,驚嘆之餘我不禁思考了婚姻的獨立性,不管是經濟或是生活上的獨立,更想起了在美國媽媽版三不五時就會有人問的問題,說是月經文也不誇張。
在美國的台灣媽媽裡面,除了移民之外,最大比例的是嫁給美國人的台灣女生。雖然我有自己的工作簽證,不會需要依靠老公,但我還是對這類的議題很感興趣,也整理了一下留言內有經驗的媽媽們的回覆。
- 跟美國公民結婚,不是就會自動變成公民,還是要從申請綠卡開始,只是以配偶身份申請的話,拿到綠卡跟變成公民的速度會比以工作移民的人快。
- 一般是結婚後兩年可以拿到,但還沒取得綠卡的人離婚後是要馬上離開美國的。
- 綠卡的延展有很多律師可以幫忙,大部分人請律師也是幫忙處理這部分。
- 有小孩在身份上會比較有優勢。
- 要趕快去找打離婚訴訟最厲害的律師諮詢,第一次諮詢是不需要錢的,但是只要你諮詢過的律師,配偶是不能聘請他們的。這是一個先把最有強最有力的敵人都去除的策略。
這個雖然有點離題,但最後忍不住想跟大家分享,不管是當全職媽媽或是職業婦女都會有捨有得,也有各自的風險,所以真的就選自己開心的位置就好。也許離婚在美國真的比較常見,或是因為我台灣的朋友的年齡層還沒到,在美國的同事離過婚的比例真的蠻高的,在媽媽社團內也是屢見不鮮。
婚姻在美國會更複雜,因為除了考慮經濟、孩子,還要考慮身份。甚至這些發問中有非常多的媽媽提到自己被另一半持續暴力對待,但為了身份決定繼續忍耐,也有些忍到最後還是被強迫離婚,婚姻破裂後第一個擔心的是自己要離開美國。這些故事都讓人鼻酸且覺得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