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開始)
林楠森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更新時間 2011年7月24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4:14
[馬英九的綠卡問題一直是爭議的焦點]
台灣政府出台總統選舉規定的最新修正,規定總統候選人須授權選委會向外國查證其是否具有外國國籍,但對引起更多爭議的外國居留權則未規定查核。
參選明年總統選舉的兩名候選人都曾在西方國家留學取得博士學位,馬英九在留學時申請過美國綠卡,而前後在美英兩國留學的蔡英文則未取得外國居留權。
蔡英文對於這項規定表示,候選人的永久居留權應該納入查核範圍,她說候選人是否有外國永居,或先前有外國永居等問題應透明化,讓選民有判斷基礎。
(引文完)
現在問題來了,蔡英文在1983年6月30日係以[華僑身分]辦理出境申請,她的僑民身分是何時得到的?(除了英美以外,蔡英文家族財大氣粗,會不會曾經也[合法拿過]小國家的護照備用,不得而知.權當沒有了)
既然沒有美國永久居留權(俗稱綠卡),那麼蔡英文要成為僑民(華僑)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當時的外交部開小灶,讓蔡英文以[美國留學生的短期居留証件],居留兩年,每年不少於八個月的規定,送給了蔡英文一個僑民身分,既規避了綠卡,又合理解釋了續留美國一年,念兩次同一個碩士的奇怪舉動了.變成華僑不是擁有永久居留權證或雙重國籍就可當然得到,必須當事人正式提出申請,蔡英文當然也曾經提出過這樣的申請(換成普通人若沒有永久居留權或外國公民身分絕對通不過,黨國罩著就當例外了),只是後來為了掩飾她求取英國博士失敗,國家機器掌握在她手中,真相就被竄改了.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