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說,寫這篇文章是需要勇氣的,畢竟這代表了會被我的一些基督徒朋友不諒解。但想想文章中的媽媽們能為了圓夢花400多天和不斷往返柬埔寨,自己的勇氣也好像也真的不算什麼。
先從片名開始講起吧。為什麼稱為非法?相信當大家看到影片縮圖一切都會理解,應該不用我多說。但仔細想想,非法母親非的是法?還是母親?同性懷孕生子的不合法,背後的社會意涵究竟是什麼?
現行台灣社會的道德觀下,非的從來都是母親,而不是法。人們之所以對同志產子的想法持反對意見,多半原因並非「不合法」,而是「不道德」。
訪談者:「為什麼要小孩?」
受訪媽媽-小雨:「我覺得,我想要體會這最真實的生命經驗。我有個很愛我的人,我也很愛她,那小孩會是我們一個,人生新的挑戰跟新的開始。」
這段引述出現在影片
1分12秒到1分36秒 的地方。在不知道這段話出自於同志口中的情況下,你如果覺得說出這樣的話應該出自於一個求子未果的普通媽媽,那影片的目的就達成了。
事實上,影片中並沒有大肆宣傳同性伴侶在台灣社會求子的阻礙。整部片雖然只有18到20分,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兩位同性伴侶的生活,例如吃飯、工作、產檢等。導演選擇用鏡頭表達她們其實和異性戀的我們沒什麼不同。我們和她們一樣吃飯、一樣工作、也一樣在期待著哪一天能和所愛之人孕育著孩子。
講完了影片大略的內容,來講講我自己身為基督徒為什麼會對這樣的影片有感而發吧。
支持同婚(右)和反對同婚(左)的遊行人數,經警方統計差距約5千人左右。
圖片來源:https://kairos.news/58909
一方面是影片真的拍的很好,我真實的感受到她們除了性向以外,跟我們沒什麼不同。也從她們身上看到了我自己,那個自卑且害怕被母親責備的自己。另一方面,我一直沒能對教會裡某些持反同意見的弟兄姐妹釋懷。
公投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議題在立法院吵了很久,反同團體和挺同團體像是輪班似的在凱道前大肆遊行。身為基督徒的我,其實心裡對於同性婚姻這件事一直都是中立的立場。當然,應著朋友和教會的邀約,我參加過反同遊行,但自己的心裡對於反同這件事一直算是不冷不熱,也說不上來是為什麼。
直到那天,我在電視上看到某教會把我爸爸和其他未表態或贊成同性婚姻的官員的照片在馬路上燒掉。你沒有聽錯,一樣和我同為神的兒女的主內弟兄姊妹,他們燒了我爸的照片。
也許是身為政治人物的爸爸沒表態反對,或是其他的原因,但這些都不重要了。我邊看著現場實況轉播邊哭了出來。神呀!你為什麼允許你的僕人做出這樣的事來?這是你的心意嗎?我不知道......我真的不懂。
這些弟兄姊妹到底是用什麼心情在燒這些官員的照片?他們有沒有想過這些官員的家人可能也是基督徒?你們口口聲聲說同性婚姻合法化會造成人獸交天下大亂,那為什麼你們會做出這樣的事來?這樣做你心裡的人性和神性還在嗎?太多的疑惑和自我質問像風暴一樣圍繞著當下的我,而我只能哭,卻什麼都說不出來。
扯遠了,回來影片好了。
總之,我開始學著撇開反同或挺同的前提,只去看人本身做了什麼。就像有句名言:「你的行為決定了你是誰」。在影片裡,我看到的是兩個相愛的人彼此互相扶持,想要共同邁進人生的下一階段的決心。和性向無關,和人性有關。至於會這樣想的我,我想也是個怪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