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麥當勞

2022/03/15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我才剛在車站大廳的長椅躺下,馬上就被車站的站務人員叫醒,說是這裡不能睡覺,車站要關閉了。來台中之前,我不知道原來車站竟然會有打烊的時間。我一直以為車站總是遊客如織,熙熙攘攘。或許我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我起身,環顧四周,空蕩蕩的大廳真的只剩下我跟站務員兩個人。或許是我的穿著不像是個遊民,身上也沒有任何異味,所以他說話十分客氣。他都這麼說了,我也只好提著行李離開了。
那個時候大概是十一月底十二月初吧,天氣已經離秋老虎很遠了,穿的是厚重的運動外套。一方面是因為我怕冷得緊,二方面則是想到車站的長椅可能太硬了點,穿厚一點的外套儘管當不了棉被,但做個枕頭總行了吧。
走出火車站,外頭排班的計程車也都走了,彷彿我是最後一個從餐廳廁所出來的人,正想問朋友接下來要去哪裡續攤,但是他們全都搭小黃走了似的。現在該怎麼辦呢,事情的發展跟原訂計畫差了十萬八千里,連個睡的地方都沒有,真是不該這麼衝動的。
其實「原訂計畫」很簡單:搭車到台中,打發時間到晚上,然後在車站大廳度過一晚,隔天神清氣爽地坐火車回台北。或許就是因為我見識過、經歷過的事情太少,所以才會訂這麼簡單的計畫吧。從計畫來看,這個小小的旅程的目的不就是來台中火車站睡一覺?
要這麼說也行,畢竟當時來台中的念頭就是想「流浪」一下。好好的,為什麼突然想流浪,突然想體驗被遺棄的感覺?當然是因為那時並不是「好好的」,而是胸口覺得十分鬱悶,所以才想離開濕冷的台北。
那個時候因為提不起勇氣跟喜歡的女孩子說話,又看到她跟別人有說有笑的,雖然不至於一口氣提不上來然後掛了的程度,但多少有種萬念俱灰的感覺。當天下午,連課也顧不得上,就直接到台北車站坐火車到台中。選擇火車的理由很簡單,一來是我當時不知道有國道客運這種交通工具,二來覺得坐慢車然後開著窗吹吹風挺酷炫的。
到了台中之後,我在車站附近的書局買了台中市區地圖,打算靠地圖四處走走。走到東勢還是哪裡都好,只要可以遠離台北就好,那時的我真的是這麼想。不過後來發現,我大概只在車站附近一、兩公里的範圍遊蕩。離開書局前,剛好看到櫥窗裡的口琴,想說在夜裡吹著口琴似乎挺滄桑的,於是就買了一支。直笛我倒是沒考慮,那是小學生用的。
我攤開地圖,發現車站附近有個公園,就決定往那走去,公園總有地方讓我說一晚吧。其實路上人車還是不少,我才發現我對這個世界的了解著實少到令我自己都會訝異的程度。台中市並不是鄉村好嗎,這裡可是充斥著夜生活好嗎。走著,總覺得空氣中充滿了劣質、俗麗的香水味。
由於邊走邊看,加上稍微迷路,所以走了大概十幾二十分鐘才走到公園。公園裡沒有路燈,雖不到伸手不見五指,但是能見度還挺差的。太好了,終於有點流浪的感覺了,於是我開始尋找可以安睡的地方。我邊走邊看,涼亭有人,長椅有人,有些水泥地面也有人,而且越走越覺得冷。這種地方能睡人嗎?會不會看不見明天的太陽?
既然來了,就算不能在這裡打地鋪,至少吹個口琴紀念一下吧。我拿出口琴,記得是靠吸吐發音。我找了一下音階,然後回想歡樂年華的旋律,就這樣吹了起來。奇怪,怎麼跟我設想的流暢旋律相差甚遠?難道是作曲者曲子沒寫好?如果是這樣,我再認真吹也是無濟於事。想到這裡,我就放棄了。
夜越深,氣溫降得越快,加上我又開始有了尿意,只好移師到旁邊的麥當勞。我來公園的路上就看到了這家店,裡頭燈火通明,這是我第一次知道有24小時營業的麥當勞。我匆匆忙忙地找廁所,解手之後就找了個靠窗的位子坐下。這裡真是溫暖啊,我心想。
這是已經過了午夜,店裡還是有不少人在這裡吃漢堡、薯條。有獨自一人在看書的,也有情侶在這裡卿卿我我。這時肚子也餓了,我就下樓點了份餐,再多買一晚玉米湯,畢竟有點冷呢。填飽五臟廟之後,有點發睏,但是覺得在這裡睡覺有點奇怪,要睡覺為什麼不回家睡去呢?為什麼呢?
為什麼走來公園的路上會有乞丐?為什麼有那麼多人睡在公園裡?為什麼有人要帶著塑膠袋來麥當勞睡覺?這些為什麼未曾出現在小時候讀的《十萬個為什麼》裡,但是卻首次出現在我的腦海裡。是啊,為什麼。為什麼我想流浪就可以穿得暖暖的,輕鬆地離開原本居住的城市?為什麼我肚子餓了就可以輕鬆地,甚至是隨意地買自己想吃的東西?
突然之間,我才意識到自己有多蠢。對遊民來說,我這種「流浪」頂多只是夏令營,甚至連遊蕩都算不上。他們可能因為事業失敗或是家庭失和,不得不流落街頭,而我不過只是心情不好,卻也一副了無生趣的樣子,幾年後的我應該會揍我吧。
我決定趴在麥當勞的桌上睡覺,明天早上坐車回家。不過想是這麼想,想要入睡卻不是那麼容易。一直睡睡醒醒,直到天快亮了,我還是沒有半點休息到的感覺。我伸了個懶腰,揉揉眼睛,覺得自己一定十分狼狽,於是到洗手台洗把臉,收拾一下行李就離開了。
在火車上,我望向窗外,一棟棟建築物往後逝去,但我卻忘不了昨晚看到的人。難忘的不是他們的臉孔,因為他們毋寧是被視為是沒有臉孔、沒有故事的他者。讓我難忘的他們的生活,即便是僅僅那一個瞬間,我似乎稍微能夠與他們產生共感。這是一種被遺棄、被視為多餘之物的感覺。這種感覺揮之不去,就像是嚼了一個下午的口香糖,即使吐掉了,口腔、臉頰還是會有種異物感。
但我能怎麼樣呢,直到現在,我還是在想這個問題。有時,當我付錢買了一本《大誌》,我似乎可以短暫逃離這個問題的詰問:為什麼你過得這麼舒適,卻什麼也沒為別人做?
正是因為如此,有時我會繞開某些地方,因為一看到他們,就有一種良心被狗吃了的負罪感。或許我要求太高了點,但是他們依然在那裡,卑微地生活著,彷彿這世界有沒有他們都一樣似的。
Chrishna Lai
Chrishna Lai
中年魯蛇、寫作練習生、盡可能地廣泛閱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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