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隨筆】劇本就是要改的

2022/05/01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近期工作開心也有、牢騷不少、卡關更多,我最近從常聽的podcast節目,獲得如何看待劇本寫作,以及劇本作為整體影視製作案一環的啟發。道理淺顯易懂,常提醒常新。
以下是podcast內容我節錄特別有感的部分:
「老套」是假命題,相同故事可以一說再說:
4月某期的Podcast訪問了《新創大騙局》(The Dropout)和 “The Girl from Plainville”的編劇/製作人,兩位剛好都是女性,她們近期的作品,剛好都是「真實事件改編」,主持人邀請他們談論改編新聞、真人真事的經驗和想法。
《新創大騙局》講的是知名「創業騙局」,伊莉莎白霍姆斯創立了公司Theranos,宣稱指尖一滴血可以驗百病,而到頭來只是一場空。這「醜聞」已有上百篇新聞、專題報導、專書、紀錄片討論,這個影集的原始版權則來自同名podcast。
The Girl from Plainville”版權來自Esquire雜誌一篇專題報導,講述2014年一位少年自殺事件,但警檢調查過程中,發現死者女友蜜雪兒生前多封簡訊鼓勵他自殺,她的女友因此被判定過失殺人罪。(案件中文介紹
伊莉莎白霍姆斯的新聞已是家喻戶曉,編劇們改編前思考的問題便是,同樣的事,還差她們再說一遍嗎?
和 “The Girl from Plainville”的「簡訊自殺案」亦同,這案件在美國當年相當知名,還差一部虛構的影集來討論嗎?
他們提到的突破口,都是「視角」。
不管Theranos的興衰,或是被裁定過失殺人的蜜雪兒,市面上有關的採訪、深度報導,都是從全知或是他者的視角來講來龍去脈;鮮少有人從主角,也就是兩位複雜當事人本身的觀點出發,來討論到底發生了什麼。
一但找到這個切口,就找到創作的路了。
「視角」、「觀點」,的確也是我近期與製作人、編劇在討論、修改劇本時不斷會出現的詞。它甚至會讓相同一件事情,長得完全不一樣,可以讓無聊變有趣,也可以讓價值觀從保守變爭議。
太陽下沒有新鮮事,但永遠有人要聽故事,就看怎麼說得好聽。但這往往也是開發初期最痛苦的環節。
大衛芬奇要的劇本:
兩位編劇/製作人之一,曾寫過《破案神探》(Mindhunter),她分享了劇本階段,導演大衛芬奇(David Fincher)請編劇「為角色寫劇本」,意即,單拉某位角色從第一到最後一集的角色曲線,用來釐清這個人物從頭到尾是如何變化的,再將人物放回原本劇本,看是否與其他角色的互動能成立。
這是好方法,以前完全沒想到!只是相當的費工……
編劇,去現場吧
兩位編劇聊到他們編劇生涯寶貴的經驗之一,是可以參與讀本會議、在拍攝現場工作( writer on set)。因為不同的讀本會議,能聽到不同製作人、平台、演員等如何從不同角度看劇本,幫助編劇理解劇本是怎麼「被讀」的。
去現場,除了理解製作端的工作,有助於日後寫劇本的影像化思考外,另一個重要收穫,是編劇們往往是最理解劇本、角色起承轉合變化的人,如果現場有任何台詞、情節改動,編劇可以協助判斷是否可行、之後場次怎麼相應處理、甚至剪接可以怎麼做。

當然,在老外的觀念裡,編劇去現場也是工作、是要付錢的。當下美國各工會針對工時工資的規範變化,以及COVID-19後製作成本的改變,很多尤其是新進編劇,往往只能待在編劇室裡,這是這兩位編劇覺得很可惜之處。
不過,也因為(有錢請)編劇在現場,劇本總是不停地在調整。美劇好看,其中一個中重要原因是劇本有機會(有預算、有時間、拍攝製作能配合)從頭改到尾啊。
劇本,從來不是獨立可以完成的工作,是集體創作,總是會不斷融合各方意見修改的。兩位編劇/製作人說。
我之前有聽過有些編劇不喜歡去現場、也不喜歡看自己被拍出來的作品。我其實能理解,因為在台灣的工作體系裡,比較常見的還是圍繞導演中心,彷彿現場製作大於一切,編劇經常被邊緣化,但又是一個作品不好時,受當其衝被嘲笑批評的對象。
所幸,這種情況有緩慢地在改變,近期也有聽到拍攝時,導演、編劇一起同坐在monitor前,看畫面討論的正面案例。
我自己的經驗,則是後期製作、剪輯、演員對劇本的反應、現場拍攝等等環節,都能學習到新的、審視劇本該注意的事情,而這些知識學校從來沒有教,包括寫作該注意的視覺變化(但又不能讓副導覺得場地太多要合併),轉場的重要性和設計感等等。
如果希望我們能走向好萊塢那樣編劇主導的Showrunner制,開發、編劇人員,必然要付出更多努力去了解影像產出各環節的知識吧。
Cindy T
Cindy T
影視產業勞工,工作經驗橫跨中國和台灣。 不斷找故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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