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1:1-2 新譯本
1 神在古時候,曾經多次用種種方法,藉著先知向我們的祖先說話; 2 在這末後的日子,卻藉著他的兒子向我們說話。 神已經立他作萬有的承受者,並且藉著他創造了宇宙(「宇宙」或譯:「諸世界」或「眾世代」)。
聖經的結構
聖經的定義
聖經(Bible)這個詞從希臘語「biblia」而來,直譯是「books」。基督徒最早使用「ta biblia」(the books)可見於主後150 A.D.寫作的《克來孟後書》(
2 Clement)。
克來孟致格林多人後書14:2
我想你們不是不知道現存的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因為經上說,神造人,有男有女。男的是基督,女的是教會。聖經和使徒們明確宣佈,教會不是現在才有的,而是從起初就有的,因為她是屬靈的,就像我們的耶穌也是屬靈的,但在末世顯現出來,使他可以拯救我們。
聖經作者也稱聖經為「the writings」(hai graphia)或「the scriptures」(ta grammata)。
彼得後書3:16 和合本
16 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正典與次經
聖經按照書卷的不同也有相異版本。
在普遍承認的正典(protocanon)中,舊約有三十九卷,新約正典有二十七卷。記憶方法是「三乘以九等於二十七」(3x9=27)。次經(deuterocanon 或 apocrypha)一般是寫作於沒有上帝啟示的「靜默期」(400 BC - 27 AD)。次經的成書分段各版本有些許不同。
- 新教聖經(Protestant Bible):舊約三十九卷,新約二十七卷,共六十六卷書。不包含任何次經。
- 天主教聖經(Roman Catholic Bible):舊約四十六卷,新約二十七卷,共七十三卷書。舊約包含七卷次經。
- 東正教聖經(Greek Orthodox Bible):舊約四十九卷,新約二十七卷,共七十六卷書。舊約包含十卷次經。
- 埃塞俄比亞聖經(Ethiopic Bible):舊約四十六卷,新約三十五卷,共八十一卷書。舊約包含次經,新約包含教會經訓。
- 敘利亞聖經(Syriac Bible):舊約三十九卷,新約二十二卷,共六十一卷書。新約不包含啟示錄和一些短書信。敘利亞聖經是最早翻譯聖經原文且與聖經寫作時代最近的聖經。
專業性的聖經正典與次經注釋參考The New Oxford Annotated Bible with Apocrypha。
舊約與新約
聖經由舊約(Old Testament)與新約(New Testament)兩部分組成。
約這個字是從希臘語「diatheke」而來,常見翻譯是「約」(covenant)。特土良(Tertullian)將翻譯成拉丁語的「testamentum」(testament),添加了一層法律上證明、聲明的含義。
- 舊約:律法書(Law),先知書(Prophets),聖錄(Writings)
- 新約:福音書(Gospels),使徒行傳(Acts),保羅書信(Epistles of Paul),其他書信(Other Epistles),啟示錄(Revelation)
聖經的寫作時間橫跨一千五百年,由四十多位不同背景的作者在上帝的默示下寫作。然而,聖經只有一個主題,就是上帝拯救祂的百姓。
聖經的默示
提摩太後書3:16 和合本
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譯: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雙重的作者
聖經的默示(inspiration)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聖經有雙重作者身份(twofold authorship):上帝是作者(divine authorship),人也是作者(human authorship);上帝是第一作者(primary author),人是次要作者(secondary author);在上帝的引領和監督下,聖靈(God the Holy Spirit)提示、啟迪人類作者完成寫作。
承認聖經的默示,要同時承認以下兩點:
- 聖經確實是上帝的話。The Bible is truly the word of God.
- 聖經也確實是人的作品。The Bible is truly the production of men.
默示的方法
聖經是上帝的聖言,上帝藉著聖靈感動人寫下上帝的話。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全部、每字都是祂所默示的。
聖經的默示與啟示、光照、協同的概念不同。
- 默示(Inspiration):上帝感動先知與使徒寫下上帝的無謬誤的啟示。
- 啟示(Revelation):上帝啟示的話語內容。
- 光照(Illumination):上帝光照人明白上帝的話。
- 協同(concurrence):人類作者是在有意識的情況下寫作,但這種寫作又是在上帝的靈的神聖指引之下完成的。
哥林多前書2:10-14 新譯本
10 但 神卻藉著聖靈把這些向我們顯明了(啟示),因為聖靈測透萬事,連 神深奧的事也測透了。 11 除了在人裡面的靈,誰能知道人的事呢?同樣,除了 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 神的事。 12 我們所領受的,不是這世界的靈,而是從 神來的靈(光照),使我們能知道 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13 我們也講這些事,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教的言語,而是用聖靈所教的言語(默示),向屬靈的人解釋屬靈的事(「向屬靈的人解釋屬靈的事」 或譯:「用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 14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接受 神的靈的事,因為他以為是愚笨的;而且他也不能夠明白,因為這些事,要有屬靈的眼光才能領悟。
作為認信聖經無誤的基督徒,我們相信聖經是全面的、字句的默示(plenary verbal inspiration)。
林慈信牧師編著的《聖經無誤》一書第二章引用呂沛淵牧師的文章:
《聖經》的默示,就「範圍」而言,是「全面默示」(plenary inspiration):神感動作者寫成《聖經》,保守他們所寫的每一部份都是神的話(彼後一21);就「遣詞用字」而言,是「字句默示」 (verbal inspiration) :神直接引導作者使用人類語言說出神的話,所以 《聖經》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太五17-18)。
錯誤的理解
對聖經的默示觀有很多錯誤的的理解。
- 聖經的默示不是機械性的默示。
- 聖經的默示沒有削弱人的自我意識、自制力或自主性。
- 聖經的默示不是像有才華的哲人靈感迸發而寫的作品,而是聖經作為神的成文啟示的特性。
- 聖經的默示不代表作者是全知的,只是他們的文字具有無誤和神聖的權威。
- 聖經的默示不意味著作者在行為上是完美無瑕(如彼得被保羅當面指責裝假)。
- 聖經的默示不意味著與後期聖經抄寫過程中的錯誤也是上帝所默示的。
- 聖經的默示不意味著每句經文所傳達的信息都是正確的(如魔鬼說的話,約伯的三個朋友講的話等)。
- 聖經的默示不意味著所記錄的行為都是正當的(如亞伯拉罕謊稱自己的妻子是自己的妹妹,大衛王與手下士兵的淫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