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用語的意義已具有普遍共識,在使用上不會造成汙名化和(或)對兒童造成傷害。
「性簡訊」已被定義為「自製性影像」(self-production of sexual images),或「交換性訊息或影像」,以及「透過手機及(或)網路製作、分享、轉寄具性意涵的裸體或幾乎裸體的影像」。性簡訊是具明顯性意涵的自製內容的一種形式,但會根據脈絡、意義及意圖而明顯不同。
雖然性簡訊可能是最常見涉及兒童、具明顯性意涵的自製內容,且經常來自於合意情況下從此經驗中獲得愉悅的青少年。但也有許多「不受歡迎的性簡訊」(unwanted sexting)形式,這指的是未取得同意的狀況,例如,分享、接收不想要的性露骨照片、影片或訊息,而這些素材是來自試圖接觸、施壓或誘拐兒童的人,無論該兒童是否認識此人。
性簡訊也可能是性霸凌的一種形式,兒童被要求將圖片傳送給男朋友/女朋友/ 同儕,而後者在未獲得同意的情況下再將這些圖片散布至同儕網絡中。
不受歡迎的性簡訊與前述討論的性騷擾及令人厭惡的性評論有關。研究已顯示,傳送性簡訊的行為並非性別中立,並建議將性簡訊理解為「對女孩性騷擾的網路延伸版」。
結論:
「性簡訊」是個經常使用的詞彙,且常見於年輕人之間。雖然這是在同儕之間互相同意下所進行的活動,但研究已指出,女孩比男孩更常對此感受到壓力或被迫這麼做。當性簡訊造成濫用或剝削,重要的是注意到,自製素材此一事實不會導致兒童被究責,或讓兒童因為製作兒童性虐待製品而負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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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之專有名詞使用準則》,每一篇文章會介紹一個大眾常使用或容易混淆專有名詞用語,透過推廣與澄清相關專有名詞,讓兒少工作者與社會大眾能夠更了解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議題,唯有在各界共同合作之下,終止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才得以實現。
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是對兒童的嚴重性暴力,然而在倡議、推動終結對兒童性暴力的工作中,我們觀察到在描述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時,錯誤的用語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像是加深對被害人的傷害、影響政策的規劃,甚至是削弱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因此,了解並使用正確的用語是非常重要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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