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滿姨的先生因為幫好朋友背書,後來跳票,把整間公司都賠進去了,原本身上有好幾張保單也因為這樣都沒辦法繳費,也陸陸續續的停效或失效了。後來也因為債務的問題,他們夫妻因此離了婚,女兒也改跟媽媽姓。
就這樣過了十多年,孩子大了,也有了家庭。前子幫滿姨的孫女規劃新生兒保單時,由滿姨的女兒當要保人。送件後遭保險公司照會「要保人姓名跟原本公司的資料不符」,保險公司要求提供佐證文件。
保小編的保險天線開始運作,印象中協助滿姨家庭做保險健檢時,並沒有這張的存在,詢問滿姨的女兒,她也表示並不清楚。於是跟滿姨約了一天,親跑一趟保險公司申請保單補發,來了解一下保單內容。
這張保單是以「終身壽險」為主約,底下附加了幾條的附約,裡面包含以滿姨女兒為被保險人的保險附約。滿姨女兒的資料不符也是來自於這部分;但因為當年繳費能力的關係,僅留下了以滿姨為被保險人的壽險主約以及「終身重大疾病附約」、「終身癌症險附約」兩條附約。
拿到保單後,保小編進一步的來確認保單效力,這份保單85年3月投保,105年9月被發現,底下兩條終身附約皆已繳費期滿,但因為多年未繳保費,已經進入了保費墊繳狀態,積欠保險公司高達73萬餘元。
「這筆錢一定要還嗎?」這是滿姨了解保單消息後的第一句話。
滿姨自從離婚後,生活其實也沒有過得很好,去哪籌這七十幾萬的保費?保小邊看了一下保單價值金,扣掉欠款約可拿回五萬餘元。
「滿姨,你現在有兩個選項,第一是盡快把墊繳的保費還清,避免之後衍伸更多的利息;第二個是解約拿回剩餘價時,約五萬元的解約金。」保小編回答。
保小編對滿姨的了解,現在滿姨也年過半百,身上僅有一份陽春的保單,內容有10單位醫療險加1單位癌症險,如果能留下這張保單,光是壽險理賠金的部分,也算是對女兒這些年來的一些補償吧!話說回來,滿姨離婚後,經濟狀況也不算好,孩子高中開始到大學都是自己就學貸款來負擔學費,滿姨則自己省吃儉用,除了生活之外,如果有存到一些錢也都償還之前的債主了。要去哪籌這七十多萬的保費出來呢?
滿姨也知道這份保單很不錯,也很想要把這份保單留下來,但最大的問題還是在錢的部分。「保小編,你覺得真的有必要留下這張保單嗎?畢竟錢的部分現在對我來說是很大的難題。」
保小編瞭解了保單內容後,強烈建議阿姨一定要留下這張保單。
第一,阿姨現在有存在一些體況外,且在現在的保險環境,一樣的費用要買到這樣的保障內容是不可能的事了。除了費用以外,條款的部分也做了修正,民國105年01月01起,保險局對於重大疾病險的條款做了修正,把一些狀況訂得更加嚴謹,條款修正是再有錢都買不回來的。
第二,這張保單當下的解約金大概只比墊繳多了五萬多元,但身故保險金高達兩百四十多萬,如果再十年後,身故保險金額度更會來到近三百萬元。
滿姨買的這張保單,如果解約了拿回五萬元,但底下的附約以及壽險都會失效,滿姨現在又屆臨退休的年紀,身上本來就沒什麼保險,如果能留下這張保單,這樣想必能減輕未來孩子的負擔跟壓力。因此不管從哪個角度出發都不建議將這張保單解約。
既然決定了要留下保單,錢的問題對滿姨來說最大的難題。
過了兩天,保小編接到滿姨的電話,詢問保小編能不能陪她走一趟她的二哥家裡,希望協助說服二哥能借她這筆錢。
其實發現這份保單,保小編比滿姨和她的家人都還興奮,想盡所有辦法,竭盡所能地希望滿姨能留下它。之前幫滿姨做保單健診時,其實也有建議滿姨要做重大疾病以及癌症的規劃,但都礙於保費的問題而卻步。滿姨最後能跟二哥開這個口,想必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也拉下了面子。保小編希望能用專業,幫助到滿姨,解決擔憂。
買一賠三的保單,留?不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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