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3/9/17法國大革命:《嫌疑犯法令》之革命為什麼沒完沒了?
1793年,法國大革命期間,革命政府出台了一項法令,授權逮捕一切「可能、或許、好像、Maybe」會反革命的份子。除非,嫌犯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否則格殺勿論。唉,歷史總是驚人地相似,對於某些投機份子來說,革命的理由根本不是為了推翻暴政,而是為了取而代之。於是本日的一名壽星
1看不下去了,他說:「革命的目的不是繼續革命,而是建立民主,一個由公民組成的法治社會,為此我們必須推廣公民教育,而不是繼續煽動仇恨。」然後哩?然後他就死掉了
2!恐怖統治
3果然名不虛傳。
1978/9/17《大衛營協議》,以埃和解
經過這麼多次中東戰爭
4,埃及總算是想通了,與其為了巴勒斯坦那些窮親戚而死,還不如跟猶太人一起抱著美國的大腿而活。
2 沒辦法,誰教他得罪了「西歐政治的強人」呢?其罪名是「反對統一和不可分割的共和國的密謀者」,在逃亡了九個月後仍不幸被捕,死在獄中,享年五十。話說,孔多賽在逃亡期間還順手寫出了曠世巨作《人類精神進步史表綱要》,強者就是不一樣,跑路時還顧著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