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將這篇文章的標題設為「原創故事的重新組合」,不過,乍看之下,並不是很迷人性感。
重新將「原創」的定義,拿起來想了又想,有些商業保守派認為,與其去跟隨什麼文學界的原創性去作產品(書),還不如先跟隨目前潮流,有賺到再說。
能為出版社賺到最多錢的大作家,在他的寫作生涯前期,被退稿的次數可能也是全世界排在名列前茅的,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但要找到一投稿馬上就有出版社視為珍寶,用盡行銷資源捧得高高的,且立即一炮而紅,這一炮不是短線的沖天炮,而是能衝出千里之外的千里馬,簡直是奇蹟中的奇蹟。
那麼,是誰退那些吸金功力一流大作家的稿?不就是,主流市場中的出版社編輯前輩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