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1. 瑪門:有金錢、財富、利益之意。
2. 所以,不能因起貪心,把全時間和精力拿來追求財利,以致影響信仰和敬拜、事奉主的時間!
3. 因爲「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 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一樣!」(弗5:5)
4. 而且,不要隨意起貪心,而同夥亂投資,以致被人欺騙!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弗5:6-7)
同夥生意不容易掌控,有時曠日費神,信徒們不可不慎!
5.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無法愛瑪門又愛 神!能夠調整自己的生活和時間,才能為主所用!
若是遇到困難,要迫切禱告。
「窮乏人必不永遠被忘;困苦人的指望必不永遠落空。」 (詩9:18)
感謝主!有些弟兄姊妹的窮乏困頓,透過禱告,會於無意中讓愛主的同靈察覺,她(他)會在別人的需要上,默默付出他的愛心!發揮肢體的精神!
二.不要憂慮生活所需:
天父是知道的,各人按其本分工作,主必按祂的旨意分別帶領,賞賜各人,不必越分追求….!應本來就有領五千、二千、一千的不同,但深信主恩必夠用!
1. 「不必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6:31-32)
2. 「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
「先」字,表示看重屬靈的事過於屬世的需要,並不是說:信耶穌的人沒有生理需求,而是強調基督徒憑著信心,相信天父會看顧祂的兒女,只要順著祂的旨意去行,不要猶疑,就是「先求神的國神的義」。
例如:眾人在草地渴慕真理,到了晚餐時間,主耶穌賜給他們:一次五千人吃飽(太14:13-21),一次四千人吃飽。(太15:32-38)就是明證!
3. 「不放縱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 (帖前4:5)
我們最終所求應和外邦人有所不同,不能只相信「金錢萬能」!應竭力尋求 神的旨意,不為物質所羈,追求屬天的福分,學習(飛鳥和百合花)的精神!
三.結論:
「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1.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詩37:5)
2. 只要不是妄求,所求不是要浪費在我們的宴樂中(雅4:3),主必垂聽!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你們的生命是什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4:14)
因爲:主耶穌知道我們人類的有限性,人生在世,我們要知道把煩憂交託 神,不要過分擔心害怕,像台灣現有¼的人口,有所謂的睡眠障礙,我們基督徒應該仰望神的憐憫,學習信心,全然禱告交託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