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讀完這本小說,關於艾達婚前的事件,在電影中沒有描述詳細,但書中卻有詳細交待......。
女主角不願意開口說話,是因為父親曾經因為姑媽來訪變得神經質,大發怒不准她說話三天。這個設定隱隱有種奇妙深邃的想像,不管在什麼時候,人們說的都是自己的事,或為了情緒發洩。「既然你不聽,那我一生都不再說。」女主角的脾氣就是這樣,聲音從世界消失後「自我存在」轉化為琴聲、手勢、文字。
世人有不同角色的立場、不同國情跟文化,若要譜一段戀曲,在靈魂跟慾望之間,女人會有什麼需要,珍‧康萍直接用了三段感情;三個男子做為對照。
在艾達非常羞怯的性格下,啟蒙她的音樂老師與她有強烈的精神交流跟感情羈絆,也因為這樣的關係,合奏的曲目練習下,那種不分你我的親密毫無保留的推移到現實。這段穿插其間的文字寫實,並不表現愛慾流動,反而是藉由音樂的交流,傳達略顯矜持、閉鎖的純潔愛戀。
音樂老師沒有親口與主角告別,艾達也沒有跟他聯絡,連懷孕也不願透露一個字,在孩子六至七歲時,村裡流言開始變多,她想離開原本的家園,順便帶孩子踏上一個新環境,所以接受遠方的婚姻,她仍然如孩提時代緘默,習慣以手語交談、以鋼琴演奏訴情,不理別人眼中的尷尬,跨越海洋,帶著鋼琴千里迢迢面對第一任丈夫。
丈夫先把鋼琴丟在沙灘上拒絕搬運,然後再拿去換土地,對於妻子對鋼琴的癡、把新娘禮服扯壞、摔杯子表達憤怒全當成「怪異」。最終因為她的背叛把其手指砍下表達自己身為丈夫的憤怒,在他的想像中──妻子必須是「尊敬丈夫、可以交代、美麗溫碗、靜如修女」──對比女主角的初戀顯示極大差距。
每個人都需要被傾聽,透過傾聽才能溝通,當愛戀始於想要瞭解對方,那種專注於每個細微表情的理解,大多是人們嚮往的,在第三段的感情裡,描寫女性先心理後生理上的慾望非常有層次,海灘上彈琴那章節很短,但如面對偶像產生了不正當的桃色想法,每個鋼琴家在彈琴之前都會有一種虔敬的儀式,是音符流洩前的深呼吸,然後釋放,那種被注視的感覺有時會讓演奏者飄飄然。瘋狂的樂迷對於特定的演奏者有時也會控制不住有迷戀與想像,一個人在極度裸裎開放的創作境界能予他人深刻的感動。
婚姻中,艾達所能尋求的快樂被丈夫剝奪,她只能尋求其他的途徑,最終,她贏回了鋼琴,但是能彈給誰聽呢?丈夫不再是那個人。對比書中盲眼調音師的妻子,很有技巧交錯著,調音師的妻子曾經是一個歌聲非常優美的人,婚後逐漸不再唱歌,因為生活有挫折,不快樂;但艾達只能在彈奏中找到熱情,當她知道有人真心喜歡她的演奏,有人傾盡一切渴望她的才華跟身體,甚至她輕易的可以用旋律嘲笑對方、用小動作傷害對方,在這段關係成為支配者,這種感覺是很自信的。
男主角用情之深,令我一度想像這是不是真實事件,利用改編套在男主角身上:拿八十畝的好地換鋼琴、花錢請人搬運、背一個瞎眼的調音師進行鋼琴調音、告白(赤條條的告白)、贈送鋼琴、黯然離開,這對一個未經人事的女子來說可能很駭人,但是對於一個戀愛過的人來說很合理。其中交易的設定絕對是厲害的橋段,煽情又合理,讓女人發揮正常的感情還兼具性行為的正當性。
電影我看了三次。
第一次覺得怪異;第二次覺得很情色;第三次覺得喜歡上這樣的對象很正常。也許也是因為老了,所以能理解這個故事多點!
然後,說個人觀點。
關於電影中的父權問題,我還是反對的。主要是因為我想從人的方向出發,不想再以男女的生存關係劃出鴻溝,這本書其實是女性至上主義的,至少我的感受如此。
讀書時,覺察主角的任性非比尋常,細述父親如何寵愛!著墨的部分包含「父親真心幫她找醫生想解決心理創傷問題」、「罵完她不禮貌之後過幾日就和談」、「後來家境不好弄了信託基金要讓她以後有嫁妝」、「如何幫她找家教老師的過程」,更別說幫她找對象是因為孫子大了,有一些不好的八卦影響,想讓艾達有個依靠,離開流言之地,我舉這些例子,想告訴大家,珍‧康萍筆下主角沒有再怕的,管你是誰?是我老爸、是我丈夫、是我戀慕的老師都一樣。而且艾達自己與自己對話:「雖然是為女兒考慮,但主要是自己也想離鄉。」
遠渡重洋上岸時,無人來接。船長問:「要不要跟我們回尼爾森?」(因為岸上無人,怕找錯登入地點)。艾達回答:寧願被岸上居民煮來吃死也不要回到臭桶子!之後就拿裙撐當帳篷骨架睡一晚上。
我不認為有任何人可以逼迫艾達,因為就算艾達喜歡她的家教老師,她也沒為老師做任何改變,這句經典是朋友Larrie對我說的。這世界不是說生孩子就吃虧(作者太棒了,大家仍然在說女人如何被父權的時候,你跳脫了!)艾達自己先牽起老師的手、不高興老師喜歡別的女性,老師為了追求她還想辦法弄一堆二重奏曲目(四手聯彈),就這個點上,我覺得男人面對神祕的少女的主動,有所回應,毫無錯處,畢竟傳統的書寫不能寫出女人是有情慾的,只能寫得像是「由於男性的追求,所以我不得不為之的型態。」
對於艾達成功得到老師的身體跟心,然後不想負責,很明顯地沒有要結婚;也沒有要給老師名份;也不公開,就只想高高興興的讓老師陪,然後老師走了你還嫌老師沒有膽子說再見的行為,我是不會以父權的角度抱屈的,這是艾達自己必須承擔的。
(爸爸跟老師都好可憐,作者成功的讓艾達變成令人同情的對象了!或是成功塑造了經典!)
第一個老公史都華是個普通人;但艾達第一個情人跟孩子的爸是可以開演奏會、能組團的音樂家,他們常四手聯彈,互相欣賞對方的演奏。艾達的爹自她小時候開始讓她穿裁縫師訂做的束腹襯裙,服裝都是精緻的蕾絲,不用去學堂。她生命中的男人是這樣對她的。
所以我只能說史都華和艾達不適合。
艾達也覺得不行,雖然被關起來,但一解禁就跑出去,一秒猶豫都沒有。芙洛拉把事情跟父親講,也許大眾認為是父權,但Larrie說:「小孩知道媽媽一整天去找別的男人不是很正確,並不代表背叛母親站在繼父的立場。」不該有這樣的偏頗,因為母親為了班斯忽略女兒是事實,妙的是芙洛拉不一定聽娘的(遺傳因子)。
珍‧康萍同時給了芙洛拉天籟嗓音、絕對音感、演奏才能。也許,她所想要以字陳述的女性力量,在本質就足夠強大了。
我從閱讀中提供不同觀點給喜歡這部電影的人,我認為這部電影眾多批判父權的意見都並不那麼符合原著觀點,但改編的時候總是會這樣的,改天具體說幾本書,大家更能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