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周六就是投票日了,各位好朋友,你有沒有好奇過,為什麼投票章會設計成圓形,中間又有一個「卜」的形狀呢?
一、投票知識大補包
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複習一下,投票日當天該如何正確投票呢?
1.投票該帶與不該帶的物品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5條提到,除執行公務外,任何人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如果要避免誤會,建議大家在出門投票的時候,可以把手機放在家裡,或是先請投開票所外的家人協助保管,不然因為忘記關手機被罰錢,就太冤枉了!
該帶的物品則包括: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其中,沒帶印章可以用蓋手印或簽名的方式補救,沒帶投票通知單,也還是可以投票;唯獨身分證是最重要的,記得一定要帶出門唷~
2.避免轉傳選舉資訊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110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若違反將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緩。因此,午夜12點一過,就不要在臉書、IG等平台繼續分享候選人資訊了喔!
3.不正確的圈選方式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4條規定,各式各樣的情況都會讓你手中寶貴的選票成為廢票,包括:圈選2人以上、所圈位置無法辨認為何人、圈選後又塗改、簽上自己的名字或蓋上私章、將選票汙染致無法辨認圈選何人等等,都是要注意的投票壞習慣。如果要確保自己蓋得正確,建議事前先確認好要投給幾號候選人,拿到選票後,看清楚選票內容,快、狠、準地一次蓋給該位候選人就好,簡單俐落。
二、投票章設計為「卜」形狀的原因
至於,為什麼投票章設計為「卜」的形狀呢?
答案很簡單,其實就是「防呆設計」,有時投票時印泥還沒乾,就會把圖案拓印到對折選票的另一側,所以為了唱票人員方便辨認,設計為卜的形狀,就可以即時利用卜的「、」方向,確認哪一枚印章是選民所蓋。
反之,如果沒有設計卜的形狀,單單只有圓圈的話,那可就麻煩了,屆時唱票人員就只能很費力費時地,從顏色的深淺來回推蓋的力度大小,既費時,又可能判斷錯誤。
話說回來,大家要不要支持矮袋鼠律師出來選呢?我可以保證,矮袋鼠律師絕對愛睡覺、不會做事,提倡全民一起休假,一周休五天,大家說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