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老師事件,側面凸顯了契約的效力有多強
這邊再分享一個法律系同學都知道的口訣
「契、類、無、物、不、侵、其」
這個請求權基礎的口訣,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契約」
代表的就是,如果要告人要錢的話,能用契約,就先用契約!
契約不能用,再用其他請求權基礎
可見契約的效力有多大!
這也是為何要找律師審約:因為契約內差一個字就天 差 地 遠
老生常談的包含「得」和「應」的差別
進一步的如有沒有違約條款
再更細節如「賠償性違約金」和「懲罰性違約金」,後者效力強到不行,後者只要違約就幾乎不能不付
所以別再輕視你的契約,無腦簽約
一簽名,可能就是好幾千萬丟到水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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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袋鼠律師本名戴羽晨,曾在基測達到學科滿分,取得南投縣榜首;並於台中一中以社會組第1名、全校第13名畢業;後於台大取得書卷獎卷一,曾參賽獲得台大盃電競星海爭霸二校內冠軍,並擔任過台大電競社社長。
矮袋鼠律師具有台大法律系、社工系雙學士學位,考取社工師、律師雙證照,現於詠騰事務所擔任合署的獨立執業律師、高點社政立法高普考授課講師及受台北市政府、心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所聘,擔任性騷擾審議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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