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11點了,還是完全睡不著!
小強又打了好幾次電話給小舞,仍然沒有開機,完全聯絡不上。她應該已經在回日本的班機上了吧?
至於email,還是想不到該怎麼寫。其實就算真能見到小舞,小強也沒有把握當面就能解釋清楚。
現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到7-11買酒喝。
晚班店員正好是「她」。
店裡正好沒有其他顧客,另一位店員也在補貨。結帳時小強先是向她表達歉意,告訴她那件借給吳小雯的外套必須留做證物,恐怕沒辦法還她,所以問她價格多少。
她微笑著說那件已經很舊了,要小強別在意。
不知怎的,小強突然脫口問她等會兒下班有沒有空?能不能陪他到大安森林公園走走?
「好啊!」
她回答得很乾脆。
「那你請我吃宵夜好了。」
然後很快又加上這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