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交換的概念

2023/03/15閱讀時間約 15 分鐘

一場金本位消亡的陰謀

《聖經》教導世人,對錢之貪愛是一切邪惡的根源。這句話的意思很明白,錢本身并不是邪惡根源,根源是對錢的貪愛,也就是“貪婪”(greed),才導致某些人不擇手段聚斂錢財。
在文章開頭,我覺得有必要明確一些概念,這能讓我們在以後的論述中更好的相互理解。首先是金錢,英文是 money ,這是個很廣義而寬範的概念,可以這樣定義:
人們能接受的用來換取商品或服務的任何東西;其本身亦可用來交換其它商品和服務。
所以金錢也可以叫做“通貨”,因爲它本身也是一種可交換而且價值相對固定的貨物。
錢也是一種“資本品”(capital good),可以用來獲取“消費品”(consumption good)或其它“資本品”。這兩個概念我在《意識形態的經濟學比較》一文探討過了。
那麽貨幣和法幣這些概念呢?先別着急,讓我們循序漸進。
後來,金錢也成為一種“逃避工作”的方法。 金錢可以為其擁有者工作:“當金錢被投入工作時,它全天候的工作,沒有休息日。”自然而然地,渴望獲得金錢以減少工作的需要成為社會上許多人的目標。用金錢賺取利息在歷史上一直被宗教信仰所排斥,因爲金錢應該只作爲一種等價交換媒介,在人類的勞動中起到潤滑作用。利息是一種無中生有的創造。而創造是上帝的特權。
在遠古還沒有形成大規模聚居社會的時候,人類基本上是自給自足的。他們勤勞的進行生產,然後把多餘的糧食儲存起來為不生產的時候做準備。那時完全沒有金錢的概念,因爲沒有買和賣的行爲,直到後來人們越來越多的聚居在一起,發現了分工協作的好處,消費品和資本品的交換成爲必須。
但是物品有大有小,價值相差甚遠,有的根本無法拆分,比如養牛的人知道去市場上換鷄蛋和日用品很難。人們很快發現他們需要某種東西作為“保值”手段,以便在不生產消費品時也能去買東西。
逐漸的,耐用物品,就是那些不會隨著時間流逝而變質的物品,成了大家都認可的保值手段。再經過漫長的社會生活實踐,最耐用的金屬成為了大衆認可的流通保值物品,稱爲通貨。如果經過權威機構、比如政府或銀行把貴金屬鑄造成統一形式的硬幣,就成爲“貨幣”(currency)。
一整箱金幣
出於多種原因,最終貴金屬“黃金”(gold)成了終極保值手段。我們來看看它的特點:
  1. 被社會普遍接受;
  2. 具有延展性,可以以小塊少量的鑄造;
  3. 供不應求且地球上資源有限:黃金的數量無法快速增加,從而降低了其通貨膨脹的能力;
  4. 由於它的稀缺性而獲得很高的單位價值;
  5. 很容易攜帶;
  6. 其他用途,比如珠寶、藝術和工業;
  7. 沒人能否認黃金的美。
但有個問題,批量生產出來作爲貨幣的黃金應該在何處儲存呢?由於黃金在資本品和消費品中都具有很高的價值,因此對那些有能力搶奪黃金的人來說,它是一種誘惑。必須要想辦法對其進行保護。那些已經在存儲非耐用品(例如糧食)方面經驗豐富的人很快也開始提供黃金儲存倉庫。
大家請注意,我是在描述一段經過簡化的發展過程,真實的歷史要複雜的多。
接下來,這些倉庫會接收黃金並向黃金所有者發出“倉庫收據”,證明所有者在倉庫中存放了一定數量的黃金。後來所有者發現,當他們賣掉黃金時,甚至都不用進行實物轉移,只需要把黃金收據交給買家就可以了。通常他們在收據背面寫明所有者把黃金的所有權轉移給另一個人。因此這些收據很快就變成了貨幣,人們接受了收據而不是真實的黃金。
由於黃金的稀缺性和貴金屬特性,僞造黃金的成本很高。但是倉庫管理員很快發現,黃金收據的製造成本要低的多啊!有些管理員就開始製造沒有黃金對應的黃金收據並通過購買消費品或資本品的方式投入市場流通。雖然是非法行爲,但由於收據本身是管理員這個權威機構製造的,所以起初大衆并沒有覺察。但是根據我上篇文章《通貨膨脹的真相》中的定義,我們知道很快市場上就會出現通貨膨脹,物價開始上漲。收據持有者逐漸對手中的收據失去了信心,於是前往倉庫將自己的黃金兌換出來。
後面的事情大家一定能猜到,市面上流通的收據總數肯定要多餘倉庫裏的黃金,當倉庫沒有黃金可兌現時,管理員就破產了。然後人們才發現他僞造了黃金收據,於是把他以欺詐罪扔進了監獄。
上面出現了一個有趣的經濟學現象,就是大家都一窩蜂的去兌現黃金的行爲,稱爲“擠兌”(run)。此時人們對紙幣(黃金收據)失去了信心,要求社會回歸到“金本位”(gold standard),也就是直接用黃金這一物品(既是消費品也是資本品)作爲貨幣供應(money supply)。
通過上面這個故事,大家可以看到“金本位”是如何遏制人性貪婪的。
人們對倉庫管理員不間斷的隨機檢查,即通過不斷用黃金收據兌換黃金來保持倉庫管理員的誠實,這起到了抑制黃金供應膨脹的作用,限制了造假者的貪婪,並迫使他們尋找增加財富的替代方法。
替代方法就是偽造者要求政府將黃金收據設為“法定貨幣”(legal tender),並禁止收據持有人將收據兌換成黃金。於是紙質收據成為唯一能夠流通的貨幣。 而黃金不能再用作貨幣直接使用。但這也不是萬無一失的。
因爲僞造者現在要和政府捆綁在一起,才能實現他快速增加財富的計劃。這一舉動勾起了政府管理者的貪婪。他們觀察了一段時間之後意識到,我爲什麽要和黃金倉庫管理員分享這一財富呢?這件事我們自己就能做啊!那麽政府和管理員就出現了無法調和的矛盾。爲了生存,管理員就會千方百計的用與自己相互信任的人滲透進入政府並爬上管理層。這是一個風險極大、代價極高的過程,但其所帶來的長期的、巨額的收益讓一切冒險都值得。
你覺得這個故事有趣嗎?有財富、有陰謀,只差幾個帥哥美女就可以拍電影了。但我講的其實是歷史。上面的故事在人類歷史上發生了很多次,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一次發生在 1716 - 1721 年閒的法國。
1715 年太陽王路易十四(Louis XIV)駕崩,法國由於無法償還30多億里弗爾(Livre)的巨額國債而破產。動蕩之中有一個名叫約翰·羅(John Law)的人看到了機會,他由於謀殺指控而從蘇格蘭逃到了歐洲大陸,與病急亂投醫的攝政王一拍即合,竪起了拯救法國的大旗。他的計劃説起來并不複雜,就是成立中央銀行壟斷印刷紙幣的權力。
當時的法國處於私人銀行家控制貨幣供應的時代,但應爲有金本位這一保護措施,私人銀行家無法囂張的發行黃金收據來造成通貨膨脹。
約翰·羅改變了游戲規則。1716 年 5 月,一家名爲“通用私人銀行”(Banque Générale Privée)的機構成立,壟斷了貨幣發行權。當時只有瑞典、英國、荷蘭、威尼斯和熱那亞有這種銀行。法國攝政王菲利普二世宣佈私人擁有黃金違法。約翰·羅發行巨額紙幣造成通貨膨脹,人們無法把貶值的紙幣兌換成黃金。但法國通過貶值的紙幣來償還債務。國家一度出現了短暫的繁榮。法國人可能不明白是約翰·羅造成了他們金錢價值的損失。
法國中央銀行標識
越來越貪婪的國王和約翰·羅發行了太多沒有黃金對應的黃金收據(紙幣),物價的急速上漲幾乎導致經濟徹底崩潰。絕望的人民憤怒了,結果就是印鈔計劃終止,約翰·羅跑路。
上述這種取消金本位隨意發行紙幣的做法,并不是唯一導致通貨膨脹的辦法。還有一种稱爲“硬幣剪值”(coin clipping)。黃金貨幣化是通過把黃金鑄造成金幣來實現的。只要金幣是純金的,且流通中的黃金都被鑄造成硬幣,就不會出現劇烈的通貨膨脹,畢竟從發現新的金礦到新的金幣進入流通不可能像印鈔票那麽迅速。那怎麽快速造成通貨膨脹呢?
很簡單,在黃金鑄成金幣的過程中在其中加入價值極低的金屬就行了。本來一塊金磚只能鑄造100枚金幣,通過添加便宜金屬就變成了120枚金幣。黃金的價值沒有變,金幣的價值卻降低了。公衆還像使用純金硬幣那樣使用這些混合金幣,貨幣供應量增加,價格就慢慢漲起來了。
羅馬帝國的硬幣演變
歷史上玩這個把戲的經典案例是古羅馬帝國,當時是銀本位。早期的羅馬銀幣含有相同的66滴白銀,而到了後期白銀含量還不到1%。經濟學上有一個説法叫做“劣幣驅逐良幣”(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因爲人們意識到劣幣不值錢,於是紛紛收集早期含銀量高的硬幣,最後流通中就只剩下幾乎沒什麽價值的混合硬幣了。
二戰之後的美國也發生過同樣的情況。1960年代林登·約翰遜總統(Lyndon B. Johnson)領導的第36屆政府在銀幣中添加賤價金屬,導致市面上的純銀硬幣最後消失了。有人説這麽做不是違憲嗎?因爲憲法保護人民的私有財產啊!
嚴格來説并沒有違憲,因爲美國憲法第1條第8款并沒有完全限制國會行使“硬幣剪值”的權力:
國會有權……鑄造貨幣、規範其價值並確定度量衡標準。
這一條細品起來還挺有意思的。首先,國會只能“鑄造”貨幣,換句話説它只能製造硬幣而不能印紙幣。所以能夠印紙幣的美聯儲(federal reserve)嚴格來講并不是政府機構,這一點我們以後再談。其次,國會可以決定硬幣的價值,甚至是量度其價值的標準。憲法起草者的本意是設定不變的價值,讓人民都清楚這是一個不變的事實。但現在變成了政府說什麽是標準,那就是標準。
好了,我就不發牢騷了。接著講第三種用硬幣製造通貨膨脹的方法。即使政府可以制定標準,可有些人還是覺得添加賤價金屬太麻煩,爲什麽不直接替代呢?還是林登·約翰遜總統執政期間,他乾脆把銀幣換成了由多種廉價金屬組成的奇怪合金。
要我説這樣還是太麻煩,扭扭捏捏的還是要和金銀挂鈎。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完全脫離金本位。在金本位制度下,要麽發行金幣,要麽以黃金儲備為基礎發行紙幣,發行量要符合黃金的儲備量。而一旦脫離黃金儲量的限制,政府就可以隨意印鈔票。當然,政府不會承認印鈔票的行爲是“隨意”的,他們是以法律的形式規定的。這種沒有黃金支撐、只依靠政府信用背書的官方法定貨幣稱爲“法幣”(fiat currency)。其最大特點就是政府并不保證兌換。
説到這裏簡單説一下當代的國際貨幣狀況。二戰之後美元信用飆升,但當時仍然是與黃金挂鈎的,全世界信任美元,而美元依賴美國的黃金儲備。但是1971年尼克松(Nixon)政府單方面把美元和黃金脫鈎,美元的發行不再依托於美國的黃金儲備。從那一年起,全世界的貨幣都變成了沒有任何貴金屬支撐的法定貨幣。但我們不能一味的指責尼克松摧毀了“金本位”。這個陰謀是一點一點蠶食美國制度的。我是如何確定的呢?
來看一看美元紙鈔上的文字變遷你就明白了。
早期的美國貨幣其實就是“黃金收據”,所以紙幣上會有簡單的承諾,即政府只需把收據交給財政部就可以贖回黃金。 1928 年發行的美元將鈔票正面的這一承諾更改為:
可在美國財政部按需兌換成黃金,或在任何联邦儲備銀行兌換成良好或合法貨幣。
這就很奇怪了。如果持有人可以在儲備銀行將其兌換為“合法貨幣”,持有人先前手裏拿的美元還是真的嗎?難道是“非法資金”?
1928年的一美元紙幣
反正到了 1934 年,一美元紙幣上的文字又變了:
這張票據是所有公共和私人債務的法定貨幣,可以在財政部或任何联邦儲備銀行贖回合法貨幣。
1963 年,文字繼續改變:
這張票據是所有公共和私人債務的法定貨幣。
連兌換“合法貨幣”(lawful money)都不行了哦!因此之前的貨幣是否為“非法貨幣”的問題現在都沒有實際意義。但更重要的是,該紙幣現在只是一張“白條”(note)。這意味著這美元是從那些擁有獨家壟斷印鈔權的人那裡借來的,他們有能力將其借給美國政府。 這也確定了借入資金的來源:聯邦儲備系統(鈔票的第一行寫著“聯邦儲備票據”)。
1934年的一美元紙幣
美國的金本位制實際上在1933年4月就結束了。時任美國總統羅斯福(Roosevelt)要求全美國人以固定價格(每盎司$20.67美元)上交金條和金幣,全部投入銀行系統。銀行返還給人民的是不能再兌換黃金的法定貨幣——美鈔。美聯儲再把各銀行的黃金收集起來,交由政府調用。羅斯福用違憲的戰時總統行政令沒收了美國人的私有財產,連國會立法這道程序都省了。
總統作為政府行政部門的首腦,沒有製定法律的權力,該權力在憲法上屬於立法部門。 但美國人民被告知,這是結束 1929 年大蕭條帶來的“國家緊急狀態”的一步,他們必須自願上交黃金。 總統行政令中明確指出,美國人民必須在 1933 年 4 月底之前交出他們的黃金,否則將被處以 10,000 美元的罰款或不超過 10 年的監禁,或兩者兼而有之。
一旦大部分黃金上交,羅斯福於 1933 年 10 月 22 日宣布,政府將以更高的價格購買黃金。這樣一來美元“啪”一下就貶值了。 因爲强迫人民上交黃金時,政府是按照一美元等於五分之一盎司黃金來購買的;現在一美元只相當於一盎司黃金的二十分之一。羅斯福對此舉的解釋是:對貨幣的發展方向保持有效的控制。可笑的是,他1932年作爲民主黨人競選總統時,傾全黨之力支持金本位!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黃金都按時交給銀行了。1933年2月,短短兩周之内,有價值超過 1.1 億美元的黃金被從銀行取出出口到國外,另外有大約 1.5 億美元的黃金被取出藏了起來。所有藏匿的黃金只需等到價格從最初的收購價每盎司$20.67美元漲到$35美元,持有者抛售之後就可以净賺75%。
誰賺到了這些錢呢?
羅斯福的支持者伯納德·巴魯克 (Bernard Baruch) 肯定是其中一員,他曾大量投資於白銀。 羅斯福的女婿柯蒂斯·達利 (Curtis Dali) 在一本名為《羅斯福,我受剝削的岳父岳母》的書中回憶起與巴魯克先生的一次偶然會面,巴魯克告訴達利,他擁有約占全世界白銀流通總量 5/16 的期權。幾個月後,為了“幫助西部礦工”,羅斯福總統將白銀價格提高了一倍。 真是一筆可觀的收入!
時任美國眾議院銀行委員會主席的國會議員路易·麥克法登(Louis McFadden)指責沒收黃金是“為國際銀行家的利益而進行的行動”。當時麥克法登有權力破壞整個計劃,於是他在一次宴會上倒地身亡。
1974 年 5 月,美國正式通過一項立法,允許美國人民再次合法擁有黃金,這是為解決困境邁出的一大步,即恢復金本位制。雖然這項立法並沒有讓美國重新回到金本位制,但至少它為那些擔心通貨膨脹的人提供了一個機會——可以擁有黃金。
然而很多人都不知道,購買黃金存在兩個大問題。
首先,黃金價格并不是市場決定的。自由經濟環境下,買賣雙方經過談判鎖定交易價格。但黃金定價并非如此。我們先看看半個世紀前是什麽樣的。
今天的倫敦金交所
英國五家主要的金條交易商每天在倫敦黃金市場上交易兩次。他們在花旗銀行大樓内“羅斯柴爾德家族公司”(N.M. Rothschild & Sons)的辦公室會面,商定當天所有準備在倫敦進行交易的金屬價格。因此,黃金價格不是由買賣雙方的洽談決定的,而是由五個金銀交易商決定的。今天,這一情況并沒有得到改善,只是更有欺騙性而已。
其次,購買黃金的人肯定認爲自己擁有這些黃金。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美聯儲法案之中暗藏了一個小條款:
每當財政部長判斷有必要採取這種行動來保護美國的貨幣體係時,部長……根據他的判斷,可能需要任何或所有個人……向美國財政部支付並交付此類個人擁有的任何或所有金幣、金條及黃金證書。
政府只要有需要,動用這一法律就可以合法的攫取人民的財富。美國還是自由制度的燈塔嗎?早就不是了。

歡迎轉載,敬請注明出處,不勝感激!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右翼齋
右翼齋
存正念,行正事,是爲右翼。翻譯、整理、撰寫非主流的歷史類文章。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