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戲空看戲憨,好的小說以及故事本身就是最好的劇本。也壓縮了導演以及編劇再創作的發揮性。因此回到創作者論定,到底,《模仿犯》這部台劇算不算是一部好的作品?我認為爐火不到純青,大火倒是炙手可熱。
劇與小說、漫畫的距離
常希望過去看的優秀作品可以在搬上螢幕時原汁原味重現,事情要論及當初看佐藤文也《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改編成堂本剛跟友坂理惠主演的日劇。身為一個漫畫迷對於劇情、手法的熟悉,難免對劇組因場景或預算的限制加以增刪感到懷疑並可惜,感覺少了一點醍醐味。但是限制就在那裡,更多的限制在於想像以及改編。(直到我看到第五代金田一,辛苦你了,道枝駿佑,經典台詞你扛不起來。)
對於小說原著的傑出,我有另一個故事:看阿嘉莎克莉斯蒂小說樂此不疲,如《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謀殺案》偵探白羅用他灰色的腦細胞分析事理,摘下犯罪者可悲的面具。《尼》書改變成電影放個煙火暴怒一吼,把白羅變成毛利小五郎,電視機前我喊著毀了,毀了,全毀了。在情節引導及劇情改編上都是導演兼白羅演員開心就好,但這部電影無法成為好電影的理由,不是導演自己開心,而是劇情衝突到底有沒有深刻到你可以記著。(又如:就算記不起犬神家一族,也總會記得倒栽蔥事件啊!)
接著看看台灣的《模仿犯》,編劇給出了一個原著沒有的角色,讓它作為主角貫穿全場,這個很大膽的嘗試,試圖脫離原著留下的軀殼,成為了劇集前導演總是說的「本劇"改編"自宮部美幸《模仿犯》」。改編不是一件壞事,誠如引言中所提及:「好的小說以及故事本身就是最好的劇本。也壓縮了導演以及編劇再創作的發揮性。」要全套照著走,觀眾與讀者都知道接下來如何。編劇及導演只成了照本宣科的複印機器,對於一個創作者來說將成為傷害,而且往往作品不像樣。
綜觀全劇,吳慷仁飾演郭檢察官,分攤掉原著中部分角色的劇情,這個操作我覺得相對重要。他串起了這個劇集,也讓這部戲不用成為原著的拷貝機。當然吳慷仁的演出自然張力十足,相當值得拿個影帝。
擺脫了原著之後......
加入了原創角色事情變得有趣許多。包括跟原著的部分劇情代換,以及各角色都必須要跟郭檢互動,因此很多角色出演都令人十分深刻,比如說黃河、庹宗華、夏騰宏、阿西、姚淳耀和范少勳等人(以上個人精彩比例排序),不管戲份吃重吃緊,他們的演出讓我覺得吳慷仁才是本劇大魔王,有跟他對到戲都會很好看。我認為本部戲若有一個金鐘獎最佳共同演出獎,我會直接給這部戲。
至於女性角色,較吃重的就是江宜蓉、林心如、柯佳嬿囉。由於郭檢把原著中角色分掉,江宜蓉飾演的記者小路就扁掉了。我覺得這是比較可惜的地方,別看江宜蓉甜甜美美氣質出眾,演慣了柔柔弱弱的角色後,也該是少女角色轉變的時刻,演了全劇,到最後一集的最後一擊讓我覺得江宜蓉磨得快差不多了,麻煩導演們給她一個好的劇本,她已經是個好演出者好演員了。
林心如就是華燈初上Rose媽媽再上身啦,演出當紅女主播以及姚淳耀工作上的競爭者。就是角色再發揮,但是我覺得比較可惜的是沒有太多跟姚淳耀的對手戲。演出不會太差,但就是少了一點味道。可能還是要Sue媽媽幫忙一下,不然去露營一下也可以。
柯佳嬿已經是影后了,可鹽可甜可辣。但我也覺得沒有什麼可挑剔。就演出得很好。只是角色跟原著差距多了,重點放在幫襯郭檢角色。雖然是幫襯但是沒有把角色演得很扁平。
在裸體加屍體之後......
我必須要給一個很不適切的評論:難免還是為了呈現而呈現。從劇集來看,從每個刑事案件發生後媒體開始大量放送相關訊息,滿足了真兇想要被看見的慾望。呈現「犯罪案件」,變成媒體焦點。在真兇傷害被害者以及家屬後,媒體再次把傷口揭開,傷害被害者家屬。光這部份的呈現闡述了真兇動機之外,也其實帶點說教意味。
在好一陣子媒體不斷試圖找出流量密碼,然後發現其實有裸體+屍體的模式,各種直白的造假的荒謬的誇張的亂象便成為下飯的便當菜,新聞台的闡述再難以中立,觀點再難以客觀。
說教是簡單,評論也簡單。放在劇集裡也無不可,但身為一個推理讀者,多來點手法以及正反兩面對決,我覺得這部劇更會加分,也更能夠呈現原著闡釋環境背景中諸多的焦躁不安。單用裸體加屍體以及咆哮的媒體能讓眾生喧嘩沒錯,但不足以影響讀者感受到的氛圍而有點脫勾出戲。
總結:爐火不純青卻炙手可熱
改編作品我通常不建議要拿來跟原著比較,雖然原著是基準,但要看看是否走出原著軀殼,要能脫胎,或是把原著難以理會的地方改得好一些。但宮部美幸原著已經是那麼地完整了。因此換個方式做看看,拉出一個原創角色,讓他帶著觀眾走過這段善惡掙扎的崎嶇之路。這作法看來不錯,事實上也是N家劇集非美區台灣站上前幾名的好劇。
但我仍覺得有些不夠好的地方是以下兩點:
1.看起來都到位了,技術到了,演員到了,節奏卻慢了。原著有三部。這也代表還有些角色可以在刻劃一下。讓那些人不要那麼扁平。
2.這到底是推理劇還是刑偵劇,那是個問題。當推理劇有點不夠,刑偵劇就是裸體加屍體,是要當難一點的《CSI》,還是要冷硬派如《破案神探》。從劇集調光中我覺得是想把它弄得冷硬。這倒是可以想想齁。
最後我的心得:《模仿犯》是一部好作品。不可多得。爐火不到純青,大火倒是炙手可熱。不用再說台灣劇集不可以,他是可以的。有時觀眾沒有那麼認真想,也許只是像我一樣看劇又配飯罷了。但它讓我看到認真得暫時不想去洗碗。不管如何,我都覺得他是台灣刑偵劇的里程碑了。啊,但還不到推理劇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