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外婆過世的緣故,上課上到一半的我,突然被校方通知必須要回家一趟。
在那之後,就是長達11天的喪假。
在那11天的期間,大家都忙著在折金元寶和紙蓮花,興許是怕無法在時間之內完成應有的數量,亡者無法安心上路。
儘管如此,周圍長輩和咱們晚輩有說有笑,絲毫沒有半點傷心的氛圍。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
因為他們的話題三不五時圍繞著“吃”,“玩”,還有“吃”。
從“饅頭”,“登山旅遊”,再聊回“素食店料理”。
想不到吧?
就算無心去探聽,也還是聽了一耳朵。
我也沒辦法。
這年頭,附近許多素食店的商家們,都能夠以其他食材製作出“偽肉料理”了,說是以假亂真也不為過,有一回,我點了一道素食版的“揚州炒飯”,炒飯中那肉片的滋味,活生生就是真實肉片的口感,真實到嚇死人!
以至於喪假結束後,我的腦袋裏充斥的無非還是那些長輩聊過的五四三,“饅頭”,“登山旅遊”,以及“素食店料理”。
真是詭異。
過去,看一些電視劇(譬如說“俗女養成記”)的時候,場面中的氛圍都是極其哀戚緬懷還有感傷,怎麼我們家不一樣?
我那時候追劇好歹都看到哭了欸!
頓時有種“嘉玲+1”的感覺。
你以為這就完了麼?
事情才不會如同“憨人”想的那樣。(請以台語發音,意思是笨蛋,傻子。)
隔壁鄰居也沒閒著。
也是差不多時期的某一晚,不曉得發生什麼事,總之,鄰居與鄰居之間就是吵起來了。
對面的惡鄰和我家隔壁鄰居吵架了,原因好像又是因為“停車糾紛”的問題。
說“又”的理由,是因為對方過去也因同樣一種問題和我媽吵過,只不過,那時候的我還沒被生出來。
都相隔那麼久的時日了,竟然還可以因為同一種問題和同條街的鄰居吵起來。
人這種生物,真的是狗改不了吃“米田共”的習性。
我對此深有體悟。
怪不得,俗話總是在說“千金難買好厝邊”。(厝邊,指鄰居。另一種說法是“千金買厝,萬金買厝邊”。其實意思大同小異。)
前陣子,某位名字帶有S開頭的女明星,也是因為槓上同社區鄰居才鬧上版面的。
為了保護當事人,我才不會說那個人是誰。
除非有人能夠理解“瑞凡,我們都回不去了”這句話,是出於何處。總之,懂的人都懂。
喔,對了,服喪的期間還發生了一件相當特別的事情。
源自於表哥和表弟遇上的靈異經驗。
“老天爺啊!我到底是造了什麼孽?憑什麼,我還是一個人?”表哥朝天吶喊。“就連路上的狗都成雙成對!”
“結果那兩隻都是公的。”
“蛤?真的假的?”
“沒有啦!我亂講的,你怎麼還認真了?傻不傻?”
“欸,那個女生感覺還不錯!要不要上去搭訕?”
“你是說哪一個?”
“就穿著鮮紅色長裙的那一個啊!”
“......”表弟說,當下他沒看到有任何人從他們眼前走過去。
表哥說,事後他莫名其妙發燒了一整晚。
險些命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