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暨勞工部
移民歸化局
華盛頓
1912年7月16日
致
督察主任室
移民服務
夏威夷檀香山
針對您前月27日的信函(140-C),本部今日已發電報指示貴港在孫中山先生抵港時,立即准予進入。
基於孫中山先生出生於夏威夷之由,本部於1904年4月28日裁定孫先生為美國公民,該決議並公布為商務暨勞工部第20號決議。雖然據聞孫中山先生近日於雜誌文章中表示他出生於中國,且不論其出生地為何,擔任中華民國大總統一職,已完全確立其中華民國公民的身分。顯然孫先生除籍美國並沒有條約、法律、法規上的依據,而正式之身分定位應以孫先生一般身分地位認定為考量基礎。因此,以上電報如此回應。
領事總長
【相關史料】
孫文美國籍:1912.06.27夏威夷商務暨勞工部移民服務督察主任室請示函(No. 140-C)
孫文美國籍:1912.06.27夏威夷商務暨勞工部移民服務督察主任室請示函(AIT中譯)
孫文美國籍:1912.07.16華盛頓的移民領事總長解釋函(No. 53255/25)
孫文美國籍:1912.07.16華盛頓的移民領事總長解釋函(AIT中譯)
美國人孫文與李慶安
AIT不該為馬而隱!◎SOUTH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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