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蒸發實錄-1/2
【Comment】
Exile is a highly classified technology that few governments on earth have that experience. And there is no government like CKS’s ROC which experienced the exile, the restoration and then lost the legitimacy again in three decades. Mark Ma is right, CKS’s ROC is truly remarkable…
ROC蒸發實錄--1/2
時 間
事 項
1948.12.01
宋美齡啟程赴美(一說11.28),12.02抵達華府
12.29
行政院通令機關擬具首都公務員疏散辦法
1949
01.07
行政院決議將各機關「核心」移至廣州
01.12
行政院政務會議通過〈疏散中央公務員辦法〉。除必要人員留京外,其餘應分別疏散,願辭職者,准予保留資歷,除給薪3個月外,並斟酌補助旅費若干。
01.15
行政院疏運會議通過〈疏散要點十條〉疏散福州汕頭廣州,「疏運原則」三點:保留5~10%原機關辦公,其餘遣散或參加戰鬥
01.21
蔣介石「總統職權」移轉李宗仁
01.24
決定02.10廣州辦公
01.25
提前02.05廣州辦公
01.26
ROC外交部正式照會(note),政府將於2月3日停止在南京辦公,2月5日起在廣州恢復上班,要求使節團隨去廣州(一說19日)
01.26
行政院通過「遷都」廣州案(一說雷震與左舜生認為遷都廣州未經內閣會議通過)
01.30
共軍進入北平
02.04
部會首長、使節從上海抵廣州(英美大使未離開南京),財政開始拮据
03.12
孫科辭職,換何應欽(常居南京,政府在廣州)
04.05
北平和談開始
04.20
和談破裂
04.21
共軍渡長江
04.22
上午南京緊急疏散,李何等赴杭州與蔣會談,又回
04.23
李宗仁離開南京赴桂林,共軍宣告南京解放
05.02
監察院在廣州舉行第50次例會
05.06
立法院在廣州復會
05.08
李宗仁從桂林抵廣州
05.12
吳忠信:「關於我遷都問題,議論紛紛,…,萬一廣州不守,政府必須在大陸,萬不能到台灣或海南島等海上」
行政院新聞處鮑靜安被問及:「外傳如政府被迫遷出廣州,或將遷往廣州,亦有謂遷往重慶者,可否請加說明。」答稱:「政府並無遷移計劃,當然更說不到遷往何地。」
05.19
中常會決定政府遷移重慶計劃。行政院通過兩星期內完成遷移重慶計劃。並採,「分地辦公」方式進行。
05.24
中央造幣廠遷台北
05.25
上海解放
05.30
〈中央機關分地辦公疏運辦法〉:重慶與附近縣分、70%員工先前往辦事處辦公,30%員工隨首長行動。員工總額不超過編制1/4~1/3。06.20疏運截止。(6月4日公布)
06
行政院各部會實行大裁員
06.01
監察院閩台區監察委員行署遷台北辦公
06.02
立法院開始遷至重慶
06.05
成立「中央各機關分地辦公疏運委員會」
06.06
各單位遣散2/3,留用1/3則分地辦公:重慶(70%)、廣州(30%)
06.09
遷移籌備人員抵達重慶,行政院改組,何應欽請辭,閻錫山接任。
06.11
閻錫山內閣成立,電請蔣介石至廣州。蔣介石反對英國主張由聯合國託管台灣,並對盟總反對台灣轉交聯合國暫管之議。
06.13
閻錫山就任
06.23
國立編譯館由廣州遷至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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