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褚盧生洛杉磯二十九日專電)美國前駐聯合國常任大使波頓今晚在洛杉磯演說時,強調美國應該跟台灣建立正式邦交,排除目前的「模糊」關係。他並建議台灣可以要求聯合國取消二七五八號決議案,經由聯合國大會投票方式加入聯合國。
波頓是應「美亞經濟基金會」與「台灣之友會」的共同邀請,出席今晚在洛杉磯僑社所舉辦的「台灣新焦點的基礎」演講會。
波頓說,台灣加入聯合國不是一蹴可幾,必需把它當成一種運動,一步一步的透過溝通、行動來達到目標。
在過程中也要講求方法,包括台灣必需向國際說清楚「為什麼要加入聯合國?」「能夠為世界帶來那些貢獻」等。
以對美國的溝通為例,波頓提到台灣應使美國主流社會了解台灣加入聯合國的目的,幫助美國人了解台灣可以扮演的角色,並且以台灣在亞洲民主方面的成就、台灣高科技對世界的貢獻等做為訴求,喚起美國政府與民間的支持。換句話說,如果台灣未能加入聯合國,其實對美國也不利。
在談到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最大的障礙時,波頓認為那就是中國在安理會有否決權,必需繞道而行,可行之途是台灣先要求聯合國大會取消二七五八號決議案。待決議案廢除後,台灣可以透過聯合國大會投票通過的方式加入聯合國。 9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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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國也是怪怪的,說不出來的怪。
波頓(John R. Bolton, 2005.08-2006.12),照說也是布希身邊的人。屬於大使級人物,本身是律師、服務過司法不,且長年處理國際發展事務,會說出這種不合國際法ABC的化來,實在匪夷所思。
〈第2758號決議〉,是「中國代表權」問題的解決案,已經定案,更與台灣地位無關。在程序上,波頓的建議,要台灣要求聯合國大會取消〈第2758號決議〉,更是離譜。法律上,程序先於實體,在台灣不是國家,不是UN會員,申請函被退件的情形下,波頓的建議根本不可能實現。
波頓「意在沛公」嗎?什麼又是台灣與聯合國的「沛公」?
其次,美國與台灣建交?「台灣國」在哪裡?尚未成立。除非,要參考美國的「太平洋信託統治地」(TTPI),然後允許台灣與美國簽訂〈自由聯合協定〉(Compact of Freely Association),才可能有下一步。有關這點,請參閱拙作《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下冊第36、37章「美國島嶼地區」。
那種不是自己扎穩馬步,而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一定要非常小心。台灣人,曾經歡天喜地以為自己是戰勝國的一份子,曾經僥倖以為「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結果證明都是有老鼠藥的餅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