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坪上自由的天空—評論臺北大學0428一件勇敢的社會實踐運動

2023/04/28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我想回應的文在這,但instagram對於文字實在太不友善所以發在這邊,也希望一起討論:
立場不同對言論自由給予最大的尊重,也支持任何為表達自己想法而付諸實踐的任何人。
從你(們)的文中我看到的是你(們)是基於認為社會不應該基於「生理性別」而決定每個人應該或應該做什麼,而同時,社會制度的創立者和後續遵從同樣社會制度的成員也並沒有給予這些差別待遇給出一個合理的理由,這讓你(們)很不能接受,我也認為這種對待對在社會制度中受到不利益的族群,通常是少數族群,是相當不友善的。
但是這邊我還是有個議題想討論,希望我可以表達在這裡,也希望我的言論能夠促進更多討論和不帶來任何傷害。
在社會互動以及社會制度的影響下,「性別」這種區分標準已不全然只是基於生理差異所導致的,同為社會學系的我也十分清楚,所以會有想擺脫這種社會給予的框架的心態也是十分具合理性,也因此,你認為二元性別框架有許多荒謬之處,故主張自己是一位非傳統二元性別框架下的一位角色。
但是我有個疑問的點在於,基於前述理由而徹底否認二元性別框架是否有其必要?回顧二元性別框架的形成,自是源自於生理上的不同,通常泛指第23對染色體為xx的為女性,xy的為男性,而後社會再基於此種顯而易見的差異而「加深」這種差異,甚至到了許多不必要的程度,這反映了社會互動的過程中所導致的不平等現象。而我的想法在於,社會以二元性別做區分,確實有其實益,可能你(們)也聽過許多次聽到耳朵要長繭了,但還是容我描述一下我的想法過程:醫學上,男女生理結構不同,對於處置上不可一概而論;繁衍上,生物為了繁衍後代我們主要會偏向尋找不同性別的個體結為伴侶;「社會互動」上,男女性的差異雖然沒有社會型塑上來的那麼大,但不可否認的是在面對不同性別的時候我們仍會採取不同的互動模式等,諸如此類。
當然,我了解這些「實益」可能不影響你們做出的性別認同與生理性別不一致的狀況,也就是這些為了這些利益我們仍可以採取其他不影響個人性別認同的措施,比如在性別區分上註記生理及非生理,或是明確告知大眾自己的生理特徵為何,但自己內心有別的想法等等,總之就是不承認性別認同並無必要理由。
因此,退萬步言,縱使這些實益真的都不存在,但我們仍必須承認實然上性別就是有所不同這件事,或許你們也並沒有否認。詳言之,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因為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因為受到了「社會」的不公對待而全盤否認此種分類方式,甚至進一步不認同「男性」與「女性」的實然狀況。拿開性別議題,我們都知道人生而平等,個體間應不分種族、階級、宗教、價值觀而有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但是如果有人因為自己是黑人(膚色十六進位碼#000000)而被歧視,進而不喜歡自己這個身分,然後表述自己的種族認同為白人,這就是一種典型的「把黑的說成白的」,明顯違背現今科學判斷基礎,在追求真知的現代社會中,這顯然是不合時宜的,我想這在社會中確實應該是不被接受的。換言之,這是一種把個人意識的層次凌駕於科學證據的論述。
回到一開始你提及到的社會現況,社會基於性別決定誰應該做什麼而誰不應該做什麼,這種思想隨著時代發展也漸漸式微,你我共感,「男性」也可以喜歡洋娃娃,女性也可以喜歡「電動玩具」等,性別的刻板印象慢慢不被社會大眾認可,轉而注重個人的喜好、特質,性別的區分已然不那麼絕對(當然社會上的性別偏見還是很多,待一齊努力),既然如此,基於社會性別偏見而生的厭惡感應該也不是那麼的必要,我們大可大大方方地承認自己是某個性別,即使自己不具備那個性別的「性別角色」,統整而言就是消除社會上的性別刻板印象、性別偏見以及性別歧視,這才是我們理想中的社會樣態。而我認為你們的作法僅是基於認為原本社會框架有缺失之處,進而否定整個社會框架的存在,這種作法無非是承認現今社會框架無法被改變,進而創造一個新的框架並呼籲大家走向你們的道路,但實際上,對於現今社會框架則是抱持著消極而非積極的態度,對於解決社會既存的問題幫助甚微(消滅性別歧視的方法著重在消滅性別區分,而非歧視,雖然手段與目的間確實有關聯但方向好像有點不太對?)。附帶而言,跨性別等類似族群的立論點也是基於性別偏見所做而成,這就不是一個我們理想的社會樣態。
我們承認黑人、白人、黃種人等的區分,但也認同各族群應該平等不應有歧視發生。放到性別上也是如此,我們應該承認基於基因差異而產生的性別差異,更何況在區分性別有實益的前提下,但也同時認同不應該有任何的性別歧視與不合理的對待。
另外說說對於社會制度的看法,我們身處在社會制度之可能常碰到一些自己不那麼認同的社會制度,因此拚了命為既存社會制度找到諸多不合理的理由進而想推翻之。但是社會制度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也很簡單,從功能論角度觀之,沒有社會制度的要求,人類可能無法享有現今的高科技高品質生活水準,走向文明。因此,社會制度的要求常常不具備顯而易見的理由,但是社會制度大體上確實是為了人類集體生活利益最大化的產物,基於此對個體間所造成些微自由的剝奪則是在所難免,我們也不應如此排斥。當然,並不是所有社會制度都能有效達成集體利益最大化,經過時代更迭,某些社會制度可能過時了、沒效了、不合時宜了,這些都是我們應該去做檢驗的,畢竟社會制度確實也應該隨著時代更迭有所演化,併此敘明。談談這次的活動所影發的爭議,每個人都應該尊重你們的言論、價值觀表達,你們也希望被尊重、被支持,但同時,我們也應該顧及社會就是有些人不太認同這樣的表達方式,甚至有人對此產生不舒服,因此,在表達自己言論的過程中,在不影響意見傳達的前提下,是不是也可以採取一些適當的隔離措施以作為群體間的彼此尊重呢?
總結,我了解社會的諸多不合理對待讓你(們)對社會有著一些消極的看法,因而使用了一些較為消極的手段,但我認為不應如此悲觀,找到社會真正存在的問題點,找到問題後並著手解決之,才能真正有效達成你我使社會互動變得更加自由、和善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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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Ali
Na Ali
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在學生,有個讀法律的夢想,喜歡分享與學習知識。此為個人專頁,不專業讀書文章放置區。主要放社會科學相關的短文,作為學習記錄!有興趣的再來看,當然歡迎各路先進糾錯及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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