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版#me too」正在延燒,那我也來說說我的故事好了,嚴格來看,這不是性騷擾,充其量就算是個「桃色事件」吧!
去年大概是在現在這個時間,我和我前男友正在談分手,遠距離的我們原本說好,他會來找我跟我說清楚,因此我打理一切,訂好旅館等待他的到來,但是他卻在前一週以「疫情」的理由放我鴿子,這也讓我內心久久不能平復,打擊很大。
因此我找了我的大學朋友A,他是我大學社團的社長,我們學生時代雖然都知道彼此,但不太熟,是一直到畢業後才重新聯繫上的,由於當時失戀的我非常沮喪,想到房間已訂,內心脆弱的只想到找人陪,因此詢問了A要不要一起,順便有個人幫我分擔房費,沒想到A竟然答應了。
在和A見面前,我想了各種可能性,包含可能會擦槍走火,成為一夜情;也有可能什麼事都沒發生,但交了一個真心的朋友;當然也有可能發生了什麼,並被要求負責;總而言之,當時的我都認為不管哪種可能性,自己應該都Hold的住,所以仍帶著微妙的心情赴約了。
不過,事情的發展完全不在我的預料之內,見面那天我們買了一些滷味和一手瓶酒,當時的我自己就喝了5瓶,孤男寡女和酒精催化下,除了因為我們都沒帶保險套,守住最後一道防線外,其他的事情就這麼自然而然的發生了,當然也得承擔後果。
當時我想說,如果他要求負責就在一起,但沒要求當作一夜情就算了,不過他卻說「我是因為顧及你的心情才碰你的,如果我當時什麼都沒有做的話,大概會傷到你的自尊心」,聽到這句話我真的五雷轟頂,他身體的反應、當下的言語和談話,還有氣氛使然的所作所為,竟都變成「迎合我」舉動,並輕盈的把所有問題潑到我身上。
我雖然覺得他的說法不合理,但在經過幾次溝通,加上低潮時的我判斷力減弱,就接受這套說法並和他和好,之後我們還一起回母校參加社團朋友的聚會,不過內心的疙瘩和尷尬始終沒有減弱,因此在那次聚會後就沒有什麼聯繫了。
事情也就這樣過了一陣子,那天我在IG限動上PO了一張下半身失蹤的穿搭照,而他卻在久未聯繫下,戲謔的回應我「嗶嗶嗶,警察這裡有人沒穿褲子」,讓我當下相當震撼,如果只是一般朋友這樣回,可能沒有什麼,但因為是發生過什麼的A這個反應,讓我忍不住想,難道難堪的只有我嗎?在乎的人只有我?我已經被他歸類成一個可以開這種輕浮玩笑的人了?
因此我嚴正的像A抗議,表達我的不舒服,但A仍是一貫的態度,並表示他只是開玩笑,是我太小題大作,最後發現溝通無效,心灰意冷下,我就把他封鎖了。
在這之後,我決定設下和異性朋友的界線,也讓我了解到,如果你想要別人珍惜你,就要先珍惜你自己,不要再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也不要為了和諧失去自己,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更尊重在這個地球生活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