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婆婆的新房子通知要繳最後一筆工程款,先生問婆婆說怎麼不貸款呢?
正常情況下,能貸款當然要貸款,萬一臨時需要用錢時才有備案,婆婆直接回絕:不要
首先,她並不想麻煩子女當保人,這是她的事情,她能獨立處理。
其次,她自己有盤算好,付完還有剩一些錢在手上,加上勞退跟保險給付,以她一個人的開銷不大,也能過得去。
Okay!
房子是她買的,她買來要養老,要不要貸款,她自己決定,她自己很清楚,她並不想要在一大把年紀還要背貸款。
真的臨時要用錢,保單也可以借一筆出來,不夠再利用以房養老,等真的需要用到時再使用。
即將要邁入七十隨心所欲的年紀,怎麼開心怎麼過....
所以,我不再跟婆婆說,這個東西比較貴不要買,或者那邊買東西比較划算。
對她來說,買東西就是買開心的,不是買價值的。
大部分的人也會想,那舊房子總可以租出去吧,雖然是老公寓了,就在清大附近隨便租也租得出去。
不要
她想要這邊住個幾天,那邊住個幾天。
生病,自己網路掛號搭接駁車去看醫生
旅行,自己出錢該付多少就付多少錢
生活,她自在享受退休後的第三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