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度管理高度自律的荒野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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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到嘉義國中開學前老師備課的時間演講,中午約了幾位荒野嘉義分會的伙伴吃飯聊天,我事先跟分會長山泉說,我現在沒有在第一線當志工,只能請大伙吃個飯,幫大家打打氣,先講清楚由我買單。結果伙伴們太客氣了,都帶了伴手禮,恐怕讓我這隻禁不起誘惑的「大螞蟻」體重又會增加了。

河溪組的組長魯米寫了一副對聯給我,這是美國國家公園之父約翰謬爾的名句:「讓陽光灑在心上而非身上,溪流穿軀而過而非從旁流過。」

晚上到台中分會跟第二十四期自然解說員訓練的志工演講,之前也請台中分會長鵂鶹幫我約幾位老伙伴一起用晚餐聊聊天。原本也交代好鵂鶹,他幫忙約人找餐廳,我負責買單,不知是不是鵂鶹沒有強調,先到的水獺已搶先付過了,壞了我的慣例。

水獺是很資深的荒野老伙伴了,除了自然解說的功力深不可測之外,還是一位在荒野很難得的文青,在還沒有串流影片可以看時,若要找一些很冷門的藝術電影或影展的DVD,向他詢問找片源就沒錯。

也很開心看到十多年前從台北的志工幹部轉戰到台中靜宜大學教書的「大頭」,得知他剛離開教職恢復自由身,很開心他更能自在地揮灑,持續為生態保育發揮長才。

晚上的解說員課程,看到很多位眼睛有光芒的新進志工,真開心,百年荒野的願景就靠他們一棒接一棒地邁向沒有終點的旅程。

 

百年組織的人才與志工發展策略

…那荒野所謂的志工特色究竟獨特在哪裡?在這次彼此來來往往的問題與說故事之中,出現二句話──由下而上,以及低度管理高度自律。

荒野常務監事北極熊,在去年荒野領航員研習裡就曾經跟我聊到,據他參與過許多國內著名的NGO觀察發現,荒野的志工,大概是全台灣所有公益團體的志工裡,最有自主權與決策權的,這裡的決策權跟理監事會或董事會裡的決策權不同,不是那麼大方向性的,而是展現在由下而上不同範圍與事務,也就是落實在行動的實際執行與活動的規劃,全都是由那個層級的志工全權主導,沒有「上級」來「指導」(或者說命令)你該怎麼做。

簡單說,絕大部分團體的志工都是「By order」,只能做「上級」要你做的事,這個上級通常是團體裡領薪水的專職工作人員,不然就是很資深,只負責動嘴的極少數志工幹部。

但是荒野不同,每個願意做事的人,都可以發揮自己的創意,做自己關心或能夠做的事,你的行動若有人願意追隨著你做,你就會是個小組長,若是號召或感動了更多人,從一個小組到二個小組甚至更多小組,那你就會是群組召集人,若是不只是在同一個縣市有很多人願意追隨你做,你還願意到其他縣市去分享去教導其他志工,成立小組,等到全國有夠多縣市都有相關的志工組織,那就可以成立工作委員會,你就會是創始的召集人。

這是所謂由下而上的意思,並不是像其他團體,往往是由一群自認聰明睿智的領導幹部規劃,想像應該有什麼小組,然後去募款編列預算分配資源,然後才開始找人做這一件事,這是由上而下。相反的,荒野獨特之處是先有發願的志工,然後才會產生那件事,那個行動小組。

也因為荒野裡的每件事都是志工自己想做的事,所以才可以低度管理,卻又能讓志工充滿熱情,高度自律。荒野裡每一個人都可以創造自己的舞台,只要這個行動是對環境好,對台灣的未來好,你就能以荒野之名號召伙伴們一起來做。當然,這必須在荒野另一個核心文化的條件下──志工可以做任何事,但是沒有任何一毛錢,沒有誤餐費,沒有車馬費,不貼補油錢車票、更沒有什麼住宿費等等雜支,一概都沒有。

當然,有人會說荒野怎麼這麼不近情理,但會選擇這種要人無私奉獻的極端理想性,背後有長遠的思考,欲知後事如何,下回繼續。

…上文提到不近人情的要志工出錢又出力,高舉極端理想性的無私奉獻,背後著眼的是希望荒野保護協會是個擁有公信力有影響力的百年組織。

世界的運作是一場無限賽局(請看另外專文敘述),因此我希望台灣能擁有守護環境為宗旨的百年組織,讓一代又一代的志工所努力累積出的社會正面影響力,可以持續留給後代子孫。

百年組織最重要的基礎是讓人信任,因此除了會務與決策公開透明無私心之外,參與志工的素質非常重要,可是要讓對的人可以在組織裡發光發熱,就得建立良好的文化。

一般公益團體的運作大多採取以「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為原則,因此會有人專責募款或鼓勵社會大眾捐款,然後再招募志工來執行,志工出力,雖然不會拿酬勞,但是出任務過程所衍生的支出,比如交通費、便當錢,或者活動過程中的住宿費……由組織編預算支應,似乎也很合理,無可厚非。

為什麼荒野不跟其他所有團體一樣,「善待」志工,皆大歡喜?原因有很多,姑且舉一、兩個例子簡單說明。

荒野從成立以來,就希望有大量志工,希望創造最大可能性讓社會大眾人人都有機會挺身而出為環境做一點事情,因為我們知道,只有真正行動過,擔任過志工的人,才會真正的改變,不會只是口頭說支持,而是能改變他的價值觀與生活習慣。

這也是為什麼荒野這麼重視志工訓練的原因。我在與願景工程基金會的訪談中,也曾舉例說,從荒野創立後我負責荒野會務的頭十二年中,經常跟各群組召集人與分會長說,你們辦了多盛大的活動,有成千上萬的民眾參加,部長或縣長會出席……我不一定有空去,但是只要你們辦志工訓練,即使只有十五個人報名,我也一定到。

同時我也知道每個民眾關心的議題以及興趣、能力與時間都不同,因此就要創造各式各樣的舞台,讓不同屬性的民眾都可以依自己的節奏擔任志工,這也正如複雜且環環相扣的社會一樣,守護環境必須從社會眾多領域同時努力,所謂分進合擊。

但是,想像一下,如同荒野有那麼多工作委員會,以及尚未成立委員會的工作小組或難以計數的專案計畫,也就是同一時間全台灣不同的地方都有許多人以荒野之名在行動著:有人在為活動探勘場地,有人正在開會準備公聽會的說帖,有人在作物種調查,有人在濕地清除外來種,有人在社區裡陪伴弱勢孩子……這些都是荒野的志工,若要支應便當錢跟交通費,該用什麼標準?若人人有獎又會是難以想像的龐大開銷與無底洞。老祖宗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只要有人有,有人沒有,分配不公平,就會出問題。相反的,只要是志工身分,不管做甚麼事都沒有任何錢可以申請,反而可以留下心志最純粹的好人才。

再舉個對於活動執行細節的小例子來說,假如一場活動編了志工的誤餐費與交通費,那就會限於經費而規定只能出幾個志工,所以負責的伙伴就被迫要去「挑選」志工,這其中難免會增添不必要的紛擾,反之,不管資深志工或資淺志工都一樣,人人沒錢,所以來幾個人幫忙都沒關係,沒有志工人數的限制,多多益善,因此任何活動也都有機會成為志工們互相觀摩學習,甚至相聚聯誼的溫馨時光。

同時,因為荒野志工沒有任何「福利」,甚至在組織文化中,擔任志工幹部也沒有任何「權力」,在這麼「苛刻」環境下還願意持續付出,能留下來的志工一定是熱情有使命感的人。而且荒野是由下而上自然產生幹部,因此志工能擔任幹部一定是長久以來他付出最多,眾望所歸,同時也因為又出錢又出力又沒有任何「好處」,所以也不會有人搶位子佔著位子不放,因此荒野成立近三十年來,任何職務改選時,從來也不會出現什麼「黑函」。

但是志工又出錢又出力,對於荒野這種全國性組織,其實也有缺點的。

因為各個群組都有自己的志工訓練內容,而且幹部必須到各縣市分會講課,南北奔波必須負擔的交通費就很嚇人,比如有一次與親子教育委員會前任召集人巒大山伙伴聊天,當時是十月份,他說當年度(一至十月)他到各地親子團辦的各級訓練上課所買的高鐵票,有經有八萬多元了。

所以經濟沒有那麼寬裕的伙伴,若擔任荒野大群組的幹部,的確就會有點吃力。我們了解這個限制,但是也不能為了少數個案而破壞「出錢又出力」的文化,幸好,只要不擔任大群組幹部,只在各地縣市擔任志工就沒有交通費與住宿費的負擔,還是可以為環境貢獻一己之力。

志工出力又出錢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荒野只要專心地辦志工訓練「募人」就好了,因為只要有人,我們就能做事。荒野志工不會也不需要等「上面」批准然後撥經費才開始做事,因為我們已經習慣在沒有任何資源下做事,這也是我們常常提到的,只要你發心願為台灣環境做點事,荒野裡有許多志工,就能陪伴著你一起完成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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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歲月遞變,我自己還是有些主題想比較有系統地寫,另一方面也知道自己需要外力督促,不然恐怕會沉溺在書本裡,懶得動筆。剛好vocus找我進來寫作,或許對我而言,這是個好機會,可以更有效率地把幾個主題整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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