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這次與願景基金會對談的伙伴是以常務理事為主的志工,所以談了很多以志工為主軸發展的荒野群組。尤其荒野除了創立時第一批的理監事從零開始發展,從第二屆理事至今第十屆,每任的理事絕大部分都是當時志工群組的召集人,尤其常務理事,也都是由正在帶兵打仗的志工頭頭擔任。
會立下這個慣例,一則是覺得比較公平,讓最辛苦且承擔最多工作的志工有決策權(有很多NGO是由最資深人員或社會賢達,也就是早已不再帶兵打仗的人或卸任志工幹部擔任理監事),二是這些手握「兵權」的志工頭頭在會議中協調討論,取得共識後,就可以各自號召自己的團隊,配合共識目標一起前進。三是大家在會議中充分討論取得共識,就不會有幹部因不服「中央」的決策,帶領大批志工挑戰中央,造成組織分裂,因為每個手握兵馬的幹部就是中央。
當然,以上這些「考慮」的因素,我並沒有在會議中說明,甚至許多荒野老伙伴也不知道這背有這樣的考量,只知道是荒野的慣例。
這次出席願景訪談的常務理事,也都對來賓分享自己群組裡的小故事。不過有趣的是,或許願景的董事都是資深記者的背景,具有相當的敏銳度。所以他們問了有關荒野專職工作團隊的角色,如何與志工配合……等等。
荒野現在大約有六十位全職伙伴及二十來位執行專案的伙伴。工作大約分為三部分,一部分是協助志工做後勤支援以及行政處理事項,另外是對外的窗口,所有電話公文邀約及民眾意見會員服務……都是透過秘書處,有的由專職直接處理,有的則轉給相關的志工幹部群組處理,第三項任務是各種專案計畫的執行與控管,這部分比較複雜,也必須要由具專業能力的秘書處專職伙伴協同志工來完成的。
荒野的志工群組所做的事,絕大部分是由志工發願後創造出來的事務,我稱為「使命型」,這些事項規模也許很大,也許很小,持續時間有的長有的短,但基本上使命型是義務服務,志工是拿不到任何金錢的貼補。(也就是前面所說的,沒有誤餐費、沒有車票補助,沒有住宿費……)
但是隨著荒野的成長,有能力為社會做更多的事,也承擔社會更多的期待,就會有很多團體,包括企業、政府部門或其他NGO來找我們合作,這時就會產生須在一定時間,一定專業要求下,完成某些特定目標的事務,這些事務很多無法由志工依使命感形式(依志工自主的節奏與意願)來完成,而且這些專業合作的事項都會有相對應的經費支持,所以專案計畫的執行就由秘書處來掌控,邀約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可能是非荒野的外部老師,也可能是原本的荒野志工),以有酬勞的方式來完成這些任務。
簡單講,荒野是雙軌進行的,即便一些外人看起來很類似的任務,若是使命型就沒有錢,若是專案型就有錢,有時候同一個志工會同時在荒野裡承擔這兩類型的任務,只要一切公開透明,負責決策的理監事沒有私心,這雙軌制度運作二十多年也都還很順暢。
其實我一直期望荒野秘書處能以合理,甚至還不錯的薪資留住以生態保育為終生職志的專職伙伴,但是這並不太容易。我自己猜測是,荒野裡有太多志工投入的時間,承擔的任務及帶來的貢獻,也許比部份專職還多,志工沒拿任何一毛錢(而且假如這些志工本身經濟條件也不見得非常好),若是專職拿高薪,恐怕也說不太過去。
不過,我還是很期待荒野有能力給專職一個合理的薪資,讓他們能無後顧之憂地工作。
荒野是雙軌進行的,即便一些外人看起來很類似的任務,若是使命型就沒有錢,若是專案型就有錢,有時候同一個志工會同時在荒野裡承擔這兩類型的任務,只要一切公開透明,負責決策的理監事沒有私心,這雙軌制度運作二十多年也都還很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