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化學物品的接觸要特別注意,我們將細節整理如下;
所以請整理完可以大概念如下
其他的都歸類第二種,這樣會比較快速。
特定化學物質則參照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2條
簡易整理如下
對於一些名詞有些定義,如下所示
通風不充分之作業場所:只室內對外窗口開口面積未達1/20 或全體地面積3%以上者。
*但廚房部分則是對外窗口面積須達全體地面積12%以上。
*照明部分則為窗口面積要達1/10
以上要特別順過,別弄錯了。
作業時間短暫:每日作業時間一個小時內。
臨時性之有機溶劑作業:作業時間不超過3個月,且一年內不再重複者。
可參考16章進行複習,有關於臨時性,短暫型作業。
以上問題以外,也需要用工程性機構進行相關問題解決;常見的方式如下
密閉設備-密閉有機溶劑蒸氣之發生源,使其封閉不發散
局部排氣設備-利用動力強制吸引並排出。
整體換氣設備-利用動力稀釋有機溶劑蒸氣。
特定化學設備-製造/處置 丙類第一種/丁類物質
特定化學管理設備-儲放有熱反應之槽體 丙類第一種/丁類物質。
因此針對相對應的換氣模式,應如下所示
儲槽之內部從事有機溶劑作業
雇主若使員工在儲存槽體內進行有機溶劑作業,應依下列規定進行
儲槽之內部從事特定化學物質作業
雇主真對於處置、使用 乙類/丙類/丁類物質之設備,應有以下措施
其餘的,就讓我們在下章見面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