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衛生管理員 自學-職業安全衛生法(17)

這章節我們就討論一下化學性危害因子有那些吧。

  1. 窒息性物質
  2. 刺激性危害物質
  3. 麻醉性危害物質
  4. 致塵肺症物質
  5. 發熱物
  6. 全身性危害物質
  7. 致過敏性、致變異性、致畸胎性與致癌性物質

窒息性物質

一般空氣中氧氣含量約佔 20.91~20.96%,因燃燒、密閉、呼吸、醱酵、腐敗、化學 反應、通風不充分致換氣不良等均可能造成氧氣不足,亦可能有其他化學物質存在,導致身體組織細胞無法用氧,造成窒息,危及作業勞工生命。 會造成缺氧窒息之化學物質分:

  • 單純性窒息性物質:如氮氣、氰氣、甲烷、丙烷、丁烷及二氧化碳等會稀釋氧氣濃度造成缺氧窒息。(細胞吸不到氧)
  • 化學性窒息性物質:一氧化碳氰化物等影響組織對氧之利用或阻止 、干擾 氧之送至組織;硫酸霧滴使喉部痙攣、二氧化氮造成肺水腫等均會影響肺部 氣體的交換。(細胞喪失吸收氧的功能)

刺激性危害物質

會對接觸之部位產生刺激、發炎、潰瘍等作用,一般均具有酸或鹼之特性。刺激性 物質一般具有腐蝕性,導致呼吸道發炎疼痛、粘液分泌增加;嚴重之發炎或粘膜 腫脹會導致呼吸道狹窄甚至窒息;肺泡發炎導致肺水腫,㐀成心臟衰竭或窒息死亡。一般而言,刺激之部位與該物質之溶解度有關;

  • 高溶解度者:有氨、氯化氫、氟化氫、甲醛、乙醛、三氧化硫等作用於上呼吸道
  • 中溶解度者:有二氧化硫、氟、 氯、溴、碘、臭氧等,則可同時影響上呼吸道及下呼吸道
  • 溶解度低者:有二氧化氮、三氧化二氮、三 氯化砷、光氣等,則主要作用於下呼吸道及呼吸道末端。

刺激性物質如接觸皮膚亦會 產生刺激作用,如酸、鹼、過氧化物、鉻酸鹽之粉塵、玻璃纖維等

麻醉性危害物質

麻醉性物質使人全部或部分失去知覺;局部麻醉僅是某一特殊部位失去知覺,全 身性之麻醉則會造成昏迷或失去知覺。 麻醉性氣體或蒸氣會壓抑中樞神經系統,最初會感到昏眩或失調,嚴重或長時間 暴露會造成麻痺甚至死亡。 大部分之有機碳氫化合物均屬麻醉性物質 ,有些亦具全身毒性;丙烷、丁烷、乙烯、乙炔等碳氫化合物暨乙醚、異丙基醚等屬於麻醉性物質,一般不致造成嚴重 之影響。 有些麻醉性物質會傷害身體器官,如:

  • 四氯化碳傷肝及
  • 三氯甲烷傷肝及心臟
  • 苯傷害骨髓
  • 二硫化碳影響神經系統

*注意粗體處的傷害部位

致塵肺症物質

吸入此等物質極易造成肺部結節及纖維化,包括

  • 石綿及含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之粉塵 (玻璃纖維的概念)
  • 蛇紋石、角閃石、陽起石、青石綿、溫石綿、褐石綿等均屬石綿會㐀成石綿 肺、石綿肺癌、間皮瘤、胸膜斑等
  • 矽砂、白矽石、鱗石英等均為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
  • 硫酸鋇、鐵、氧化鐵、鋅氧化物等分散沈積於肺部亦可能㐀成肺部結節及擴散性纖維化,屬低致塵肺症物質
  • 矽酸鹽及鋁等粉塵不致對肺 產生特殊反應
  • 其他如粘土、石灰石、大理石、石膏、二氧化鈦、碳酸鈣等粉塵,不致對肺部產生大傷害,但會造成不舒服及些微之刺激,屬肺部惰性物質

其餘的章節我們就下章節再繼續討論。


自我學習 職業安全衛生 與勞基法,讓自己可以重新審視內容;並確定目前法規與教材之內容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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