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得選後佈局的政客與樁腳早就知道,不管藍綠派系頭人或有意立院院長或選後黨機器改選的中常委中執委,『這階段』早就全台灣開車趴趴走,去給立委候選人送錢。
如果是同黨的,行情長年不變,派系送錢給單一立委候選人禮數『最少』兩百萬起跳,候選人簽名立字據收到兩百萬,答應選後加入派系運作。甚而有插花或追加答應中常委中執委選舉的票,要投給送錢的派系頭人或背後頭人。
不然你以為過往民進黨很多派系起起伏伏生生滅滅,『大多數』怎麼運作形成的。或誰誰誰當國營事業董座可以自己當中常委,老婆還接著當中執委。
這種選後輪廓,早就買定離手了。
古早,台灣頭到台灣尾銀貨兩訖後,派系開車去送錢的人物,會把所有簽名收錢的字據,拿回給共組派系的幾個大頭互相看過,記名候選人誰誰誰答應成為這個派系。然後就把所有字據給燒了。
古早收錢白紙黑字模式。不會寫收到什麼人什麼錢答應事,只會立字據,『茲收到兩百萬元整』+候選人簽名畫押。
只有私下政治秘密協商的書面,才會寫事由,話事人見證人與各當事人簽名畫押。然後這個字據不會燒,由話事人保管,特別是黨中央明文指派去負責協商的話事人。
小英第一次落選總統,蘇貞昌當黨主席時代;英蘇兩派仍在鬥爭競逐下屆總統大選。
新北市長候選人黨內初選前,程序要先協商黨內各參選人意願。協調後,羅姓參選人退出初選,也在秘密協商的書面簽名畫押了。
隔幾日,小英卻陪著這位政治人物開記者會,政治人物哭哭啼啼說是被不公秘密欺騙剝奪新北市長的黨內初選權。
那次一哭二鬧三翻案,激到老派的民進黨內話事人,肚爛到想不管政治地下規則,直接公布羅姓人物親自簽名的政治秘密協商的書面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