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在雞蛋與高牆之間,同情弱者成為所謂進步派 (progressives) 的意識形態原則。態度先於一切,於是有政治正確性 (political correctness) 的主張。事實不再是衡量意見的標準。此所以出現 LGBTQ+ 團體支持反 LGBTQ+ 的 ❙哈馬斯❙ 的弱智現象。這是 ❙西方 ❙現代文明的墮落。
如果我們反過來閱讀 ❙川上春樹❙ 的「無論高牆如何地正確,我總是站在雞蛋的一方」,這句在 ❙耶路薩冷❙ 發表的「名言」只不過是說,事實於我無關,無論雞蛋如何地錯,我就是反對高牆。反智的極致,無過於此。
非常不幸,在 ❙以巴❙ 衝突之中,❙以色列❙ 總被喻作高牆,❙巴勒斯坦❙ 則是雞蛋。
現在讓我們逐一審視有關 ❙以巴❙ 衝突的幾個主要的偽訊息。
偽訊息之一
首先,歷史上 —— 起碼在 羅馬帝國 之前——從來沒有「巴勒斯坦」這個地方。今日稱為「巴勒斯坦」的這片土地的原名是「猶地亞」(Judea) —— 即 ❙猶太人❙ 的土地。❙羅馬人❙ 將 ❙猶太人❙ 驅逐出 ❙猶地亞❙ 後,為了阻止 ❙猶太人❙ 回流,便將 ❙猶地亞 ❙改名為「巴勒斯坦」。所以歷史上—— 起碼在 ❙羅馬帝國❙ 之前 —— 從來沒有「巴勒斯坦」這個地方,因此不可能有所謂的「巴勒斯坦人」—— 即沒有「巴勒斯坦民族」,更不可能有「巴勒斯坦國」。
偽訊息之二
❙猶太❙ 民族的歷史事實以及 ❙猶太❙ 民族與 ❙猶地亞❙ 的歷史淵源沒有爭拗,但有無知者聲稱歷史上也沒有「以色列國」。這是不確的。如前文所述,為法老王 ❙麥倫普塔赫❙ 刻立的 ❙麥倫普塔赫石碑❙ (the Merneptah Stele) 明確刻有「以色列 (I.si.ri.ar) 被擊漬」的句子,而這塊石碑約立於公元前1208年。事實很清楚,❙以色列國❙ 自古已有,可追溯至公元前1208年之前。
偽訊息之三
一直到 ❙以色列❙ 在 ❙猶地亞❙ (即虛構的「巴勒斯坦」) 復國後才有所謂「巴勒斯坦人」要建立「巴勒斯坦國」的主張,以及 ❙猶太人❙ 佔領了 (虛構的)「巴勒斯坦」的宣傳。但只要看一下第一節和第二節的歷史事實,我們不難得到如下結論﹕歷史上沒有「巴勒斯坦國」,因此今日被稱為「巴勒斯坦」(實在是 ❙猶地亞❙) 的這片土地從淵源來說本來就屬於 ❙猶太❙ 民族,因此不可能有「被猶太人佔領」的偽事實。
偽訊息之四
但事實上,「巴勒斯坦人」要建立「巴勒斯坦國」亦非「巴勒斯坦人」的主張,這是毗鄰 ❙以色列❙ 的 ❙阿拉伯❙ 國家意圖通過「今日的 ❙以色列❙ 佔領了『巴勒斯坦人』的『巴勒斯坦』」的偽命題來將 ❙猶太❙ 人逐出 ❙中東❙ 之舉。1967年的 ❙六日戰爭❙ 最能說明箇中玄機。
1967年6月5日,「❙阿拉伯❙ 國家聯盟」突襲 ❙以色列❙。但所謂的「❙阿拉伯❙ 國家聯盟」的主要參戰國不外乎 ❙埃及❙、❙約旦❙ 和 ❙敘利亞❙。事實上,這場戰爭的目的並非為「巴勒斯坦人」建國而開打。這幾個 ❙阿拉伯❙ 國家一方面秉承 ❙伊斯蘭❙ 基要主義,誓要根除這個地區的 ❙猶太❙ 人,另一方面則是 ❙埃及❙、❙約旦❙ 和 ❙敘利亞❙ 的私心,即各自版圖的擴張 —— ❙埃及❙ 要掠奪 ❙以色列❙ 南部、❙約旦❙ 要掠奪 ❙以色列❙ 東部,而 ❙敘利亞❙ 則要掠奪 ❙以色列 ❙的北部。
至少一直到1967年,❙以色列❙ 週邊的 ❙阿拉伯❙ 國家不願見到 ❙中東 ❙存在一個 ❙猶太❙ 人的國家,但這些國家同樣不願見到一個「巴勒斯坦國」。
1967年後,由於實力懸殊,眾 ❙阿拉伯❙ 國家被迫接受 ❙以色列❙ 的存在,這時,這些 ❙阿拉伯❙ 國家轉而借「巴勒斯坦」之名向 ❙美國❙ (及 ❙歐洲❙) 勒索各種利益。為什麼 ❙以色列❙ 週邊的 ❙阿拉伯❙ 國家會有上述的取態﹖除了私心之外,事實不外乎它們知道這裡從來沒有一個「巴勒斯坦國」或不無爭議的「巴勒斯坦民族」。
偽訊息之五
一旦了解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巴勒斯坦國」,所謂的「以色列佔領地」(Israeli-occupied territories) 的說法便不攻自破。
一直以來,❙巴解❙ 和週邊的 ❙阿拉伯❙ 國家,以及 ❙伊朗❙ 和 ❙土耳其❙ 都以「今日的 ❙以色列❙ 是被 ❙猶太❙ 人佔領的『巴勒斯坦』領土」為題,宣傳一張虛假的「歷史圖片」。
上面 FAKE 的「歷史圖片」描述了從1946 到 1947的聯合國大會第181號決議 到 1949-67時段 到現在: 綠色代表「巴勒斯坦國」,白色代表 ❙以色列❙。讀者可以見到1946年時,「巴勒斯坦國」其乎就是整個爭議區 (包括 ❙猶地亞❙ 及鄰近領地; 然後「巴勒斯坦國」不斷被 ❙以色列❙ 蠶食,最終剩下 ❙西岸❙ 和 ❙加沙❙。
事實卻並非如此。
1946時並沒有一個「巴勒斯坦國」,只有一個 ❙英屬巴勒斯坦託管地❙,而箇中的「巴勒斯坦」僅僅是一個沿用 ❙羅馬❙ 傳統的地理名詞。而1947年的的 ❙聯合國大會第181號決議❙ 更有趣,這項 ❙決議❙ 建議建立的是 ❙西岸❙ 的「阿拉伯國」和以外的「以色列國」。這項決議完全吻合本文的第四節和第一節 —— 即毗鄰的 ❙阿拉伯❙ 國家也不承認「巴勒斯坦國」這樣的一個政治體。到了1949年,❙約旦❙ 將 ❙西岸❙ 據為己有,再次吻合本文第四節的分析。1967年的 ❙六日戰爭❙,❙以色列❙ 擊退 ❙埃及❙-❙敘利亞❙-❙約旦❙聯軍後,一舉取得整個「巴勒斯坦」。然而,為了促成和平的兩國解決方案,❙以色列❙ 同意給予「巴勒斯坦人」❙西岸❙ 和 ❙加沙❙,讓「巴勒斯坦人」建立他們的「巴勒斯坦國」。
偽訊息之六
❙以色列❙ 控制了「巴勒斯坦」的食水和電力供應,因此「巴勒斯坦人」是被壓迫的一方,因此便有左翼的「解放巴勒斯坦」之說。這是最無恥的一個宣傳。
大家看一下地圖便了解,❙加沙❙ 與 ❙埃及❙ 接壤,邊界長達12公里。臨近 ❙約旦河❙ 的 ❙西岸❙ 與 ❙約旦❙ 之間的邊界則更超過100公里長。❙以色列❙ 並沒有控制「巴勒斯坦」的食水和電力供應。事實上,出於人道主義考量,❙以色列❙ 為 ❙加沙❙ 和 ❙西岸❙ 提供了部份的食水和電力所需。反過來,我們更要質問的是:「巴勒斯坦人」的 ❙阿拉伯❙ 兄弟們做了什麼?
偽訊息之七
「巴勒斯坦」慣於做這樣的一個宣傳: ❙以色列❙ 一步一步地吞併「巴勒斯坦」的「領土」。
然而,從 ❙伊斯蘭❙ 基要主義的 ❙耶路撒冷大穆夫提❙ (1920-) 到左翼的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 (1964-)到 ❙伊斯蘭❙ 基要主義的 ❙哈馬斯❙ (1987-) 到貪污腐敗的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 (1994-),「巴勒斯坦」的領導人均多次拒絕 ❙以❙ 方或國際的和平提案。
1920 年代初至1940 年代末,代表 ❙巴勒斯坦-阿拉伯❙ 人的 ❙耶路撒冷穆夫提❙ ❙穆罕默德•阿明•侯賽尼❙ ( Mohammed Amin al-Husseini)在成立於1937 年1 月的 ❙英國皮爾委員會❙ (British Peel Commission) 作證時明確拒絕兩國方案:「❙猶太❙ 土地上的大多數居民 (作者按: 即 ❙猶太❙ 人) 將不會在我們未來的國家獲得公民身份。」 ❙侯賽尼❙ 建議將 ❙猶太❙ 人驅逐出未來的 「巴勒斯坦-阿拉伯國」。
1947 年 11 月,❙穆夫提❙ ❙侯賽尼❙ 直接拒絕了 ❙聯合國 ❙提議建立的兩國分治計劃。
❙侯賽尼❙ 的繼任者 ❙亞西爾•阿拉法特❙ (Yasser Arafat) 同樣拒絕承認 ❙以色列國❙ 的合法性,並建立了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對 ❙以色列❙ 進行多年的恐襲攻擊。
然後是《奧斯陸協議》(Oslo Accords)。在 ❙挪威❙ 的周旋下,❙以色列❙ 總理 ❙拉賓❙ 和 ❙巴解❙ 主席 ❙阿拉法特❙ 簽署了和平協議,但當 ❙以色列❙ 按協議貫徹協議內容時,❙巴解❙ 卻對 ❙以色列❙ 的街道和巴士發起了一連串的自殺炸彈恐襲。
2000年,當時的 ❙美國❙ 總統 ❙克林頓❙ 安排了 ❙大衛營峰會❙,❙以色列❙ 總理 ❙埃胡德•巴瑞克❙ (Ehud Barak) 向 ❙阿拉法特❙ 作出重大讓步,但被拒絕了。而 ❙阿拉法特❙ 的 ❙巴解❙ 隨即發起了al-Aqsa Intifada (恐怖震蕩) —— 一波接一波的恐襲殺害了1184名 ❙以色列❙ 平民。
2005年,❙以色列❙ 單方面從 ❙加沙地帶❙ 和 ❙西岸❙ 北部撤離所有 ❙以色列❙ 人。❙巴解❙ 卻借 ❙以色列❙ 政府的讓步向 ❙以色列❙ 城鎮和村莊發動又一波的飛彈和火箭襲擊。
2008年,❙以色列❙ 總理 ❙埃胡德•奧爾默特❙ (Ehud Olmert) 向 ❙阿拉法特❙ 的繼任者 ❙馬哈茂德•阿巴斯❙ (Mahmoud Abbas) 提出了一項全面的和平建議。 ❙阿巴斯❙ 斷然拒絕,並聲稱「差距太大」。
問題是,「巴勒斯坦」的領導人從來沒有發起任何的和平建議﹔在拒絕了 ❙以❙ 方或國際提出的和平建議後亦從來沒有提供任何替代方案。
結語
讀者必須注意,我們不是在否定「巴勒斯坦人」在這個地區的生存權,但歷史事實告訴我們從來沒有所謂的「巴勒斯坦國」(請不要拿 ❙臺灣❙ 比較,起碼自1949以來,❙臺灣❙ 便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
❙以色列❙ 也沒有否定「巴勒斯坦人」在這個地區的生存權,但歷史事實告訴我們,「巴勒斯坦人」和 ❙阿拉伯穆斯林❙ 一直在否定 ❙猶太人❙ 在 ❙猶地亞❙ 的生存權和 ❙以色列❙ 的國家地位 (state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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