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燈功德經》有言,臨終時,如果有供燈,將得到四種光明,分別是太陽的光明、月亮的光明、天人的光明、佛的光明。在亡者死後為其點燈,真的可稱得上是一種引路明燈。
也有經典說:
一、貪心重的,會見到餓鬼等恐怖境象,生前曾經供燈的功德可以讓他遠離惡業,轉生淨土;
二、若是瞋恨心重的,死後會墮入油鍋受苦,若生前曾供過燈,就不會受這些痛苦;
三、痴心重者,身體會往下沉,處於一片暗黑中,在佛前點燈的功德,就像有人在前面提著燈帶路一般,能夠遠離危險;
四、驕慢之人會聽到妖魔鬼怪的恐怖之聲而生氣墮落,點燈的功德,可以保護他聽不到此類不善之音,而不會因瞋恨而墮落;
五、疑心重的,會被兵器所傷害,由於看不到利器從何處射出,只能被傷得滿身傷,而曾經做過供燈的功德,會使他身在光明之中,避開兵刃的加害。
《藥師經》記載:可以在佛前點49盞燈,此燈能夠指引神識的走向;尤其是人在往生後的49天內若是有點燈,就是給中陰身的神識指引一個方向,令其不再惶惶無依。具緣者甚至可以引導往生善趣。
每年的歲末年終之際,正值點光明燈的時節,於觀音山為往生親人、先亡祖先、冤親債主、水兒(流產或墮胎嬰靈)、地基主、已往生寵物、誤傷致死動物點燈。
觀音山特別祈請 地藏菩薩與 藥師佛加持,令往生者得以超薦脫離惡趣,往生善趣、解脫淨土;與冤親債主化消冤結,諸事平安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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