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遇沒錢該怎麼提離婚?想離婚一定要先有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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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彼此間已經沒感情了,會讓人苦惱的也只剩現實層面問題。結婚時為了愛情與家庭,放棄工作與前途。如今卻遭配偶背叛,想反抗卻因為身無分文必須依賴對方生活,也因此被吃死死,外遇得更加明目張膽。最後甚至直接將小三引進門、強迫離婚。

  遇到這樣的事,心中絕對會很後悔。早知道當初不該為對方付出這麼多,要是還有工作,就不至於這麼苦。但問題都已經發生了,檢討當初於事無補。目前也僅能就您的現況來找尋其他出路,免得不離婚或離婚都過得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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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沒錢?是因為沒有工作?還是不想工作?

  可能有些人會抱怨,現在景氣很差、工作難找。對於離開職場過久的人,想重新找到工作確實有一定難度。建議可以先從門檻較低的店員、打工、家庭代工開始做起,先求回歸社會,再慢慢騎驢找馬、將工作越換越好。找工作時千萬要小心,遇到看起來很輕鬆、要交出帳簿的職缺,要留意是否為詐騙集團。除非是大型連鎖店或上市公司,否則不太建議任意提供帳戶給他人。

  但如果是不想做打工類型工作、挑工作而找不到工作,在這邊也要稍微提醒您一下。即便打工很辛苦,那至少也還是有錢拿,還能轉移被外遇的注意力;繼續沒工作下去,就算不主動提離婚,將來被對方掃地出門,這些問題還是得面對的。

  就算現階段真的很不想工作,也可以去學個第二專長來充實自己,尤其是英文能力,是可以透過在家自學的方式來提升。這對將來重回職場、找工作都很有幫助。

  請記住:除非您是受監護宣告之人,否則沒有等著被養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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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拿贍養費嗎?對方外遇憑什麼都可以不用給我錢?

  先說結論:就憑您沒有提告,沒有請律師幫忙爭取!

  權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如果您沒有和法院說,法院可不會通靈登門拜訪問您遇到什麼麻煩。「被外遇」、「有哪些證據」、「希望得到多少賠償」,還請自行以書狀提出。不會寫狀?不知道證據有什麼?不清楚賠償要開多少?這些都是能尋求律師解決的問題。

  或許您會擔心,委任律師要花好幾萬元,到最後賠償如果只是剛好打平,也很不符成本。這煩惱其實多餘的,因為您在委任律師前,可以尋求律師諮詢服務,律師諮詢的費用不像全案委任那般一次就是數萬元,本站甚至能提供每小時僅3千元的電話諮詢,連假日和晚上都能安排,實在非常方便。

  先與律師諮詢後,再考慮值不值得請律師,就算評估後認為請律師不值得,也能透過先前的諮詢了解到訴訟相關技巧,以便於之後能夠自己打官司又不會因為對法規不熟悉在法庭上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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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離不掉?你知道你可能一直都搞錯離婚該做些什嗎? 離婚可不是只有結束婚姻關係這麼簡單,還有一連串的子女及財產問題! 婚姻訴訟存在著許多眉角,提出合適的證據才能讓結果如自己所願,若沒有律師專業協助,可能都會陷在泥沼裡無法脫身。尋求專業人士協助,掌握快速離婚的關鍵,並為自己爭取最大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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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婚姻走到盡頭,夫妻雙方互控傷害、聲請保護令的狀況不算罕見。可能會有人認為判斷基準是「誰受傷比較嚴重」才會在法律占上風,但其實任何案件到了法庭上都只會看證據,所以光是被打得遍體鱗傷是不夠的,還得付上相關的家暴影音、驗傷證明,甚至是傳喚證人到場。
交往同居時,意外懷孕。男方很有擔當地說,孩子出生後兩人就結婚,女方才放心把孩子給生下來。沒想到等月份越來越大了,對方對自己的態度卻日漸冷淡,最後甚至還搞失蹤,不然就是找個奇怪的理由分手。但孩子都已經要生下來了,也不可能這時候才去墮胎拿掉,可是孩子出生後一個人又養不起,而且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為了更快離婚,很多人懶得在寫離婚協議書時把探視權的行使方式、時間、頻率寫清楚,就乾脆寫「隨時都可以來探視孩子」。沒想到離婚後想見小孩時卻不斷被對方找理由拒絕,不是說自己工作太忙不方便,就是幫孩子找各種不能探視的藉口,一兩次或許也還能接受,但時間久了會突然發現,自己離婚了半年以上卻完全沒看到孩子半次。
想說孩子跟對方比較親,也相信對方更有能力照顧孩子,才忍痛割愛把監護權讓給對方,想說自己還有探視權就足夠了。但沒想到從離婚到現在,連一次孩子都沒看到,每次說想探視,都只會被找各種藉口拒絕,再這樣下去孩子只會與自己越來越遠,弄得心裡很著急。
每個人都把第三者講得很可惡,以為只要能得到律師的認同,就有很大的勝算機會。但很可惜,無論是律師還是法官,每天類似的案件看一大堆,早就對自說自話麻痺了。而且,與其一直想辦法求認同,採取一些真的對訴訟有幫助的行動更加實際。
離婚無效之訴讓人很苦惱,當時以為簽名就可以結束婚姻關係,沒想到對方事後竟然又來了這套,把好不容易斬斷的孽緣又重新接回來,好讓人崩潰。只覺得自己之前做的那些努力全都白費掉了,婚後財產、監護權都要重新爭取。甚至是好不容易剛開始交往的新對象也要被冠上小三、小王的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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