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快一年了~
現在才想到要來記錄,想分享給要嫁到韓國的朋友們!
其實一開始是想要先在台灣登記,到時先生就可以自己拿著我的證件在韓國登記,
但因為台灣先登記的話一定要雙方都到場才行,先生當時來台灣資料來不及準備,
所以就變成我下個月到韓國先登記了。
之前看過很多前輩分享的,都是說要拿單身證明到代表部公證,但是我家在南部,還要專程跑到台北公證實在是沒時間,後來看到馬力分享她問到的是只要到自己居住的縣市地方法院公證就可以,不過她有說明每個地區應該都不同,所以我有特別請先生打去他住的市廳詢問,市廳也是說地方法院公證可以受理!因為那就是台灣的政府單位,所以是有效的,於是我就請爸爸幫我到家裡附近的律師事務所去代辦~
請注意!這邊也請要跟市廳確認是否可以家人代辦,因為我也有看到一定得本人去公證的案例
以下為先生跟市廳確認所需要的資料:
1. 台灣人的戶籍謄本(英文版)
2. 單身證明(公證)
3. 單身證明韓文翻譯本(公證)
4. 韓國人的印章(其實這個沒有用到,現在大部分都簽名就可以了)
5. 外國人登錄證(這個我也沒有,沒有的話護照就可以)
6. 護照
7. 韓國人證人2位的簽名(要寫上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
8. 先生的身分證
1. 戶籍謄本去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版的就可以,大概需要3個工作天,申請個人的就可以!記得記事要詳細全部記載的喔!我自己是怕不夠,所以申請了3份英文版跟1份中文版
2. 拿到戶籍謄本後,就可以去申請單身證明了!帶著戶籍謄本、身分證跟印章就可以了,代辦的話雙方的都要帶唷!
3. 拿到單身證明後,因為先生英文很好,所以請先生幫忙翻譯成韓文後,我檢查了一下沒問題,再拿去律師事務所公證,記得這個的話得本人去喔!因為我爸爸不會韓文,所以得我本人自己去
有個小插曲~我以為要把文件用得一模一樣,所以把簽名剪貼複製上去,結果律師說這樣不行,算是偽造文書,所以簽名的部分只要寫:(sign) 這樣表示就好,還好當時律師直接幫我修改,不然又要再跑一趟了
4. 當時是說要雙方的印章,但其實我們到現場時,他們說雙方都在現場只要簽名就可以了,不過我還是得到了一顆韓文名字的印章
5. 我當時沒有在韓國長待,所以沒有外國人登錄證,得等到兩邊都登記完後,才能申請F6結婚簽,所以我只有帶護照過去而已,只是先生的婚姻關係證明書上就只會有我的英文名字、生日及國籍,到時候又要再去申請把外國人登錄證登記上去,這個之後會再分享~
7. 我事先有去韓國的網站上把結婚登記的表格印下來~然後給撮合我跟先生在一起的朋友,一對夫婦幫忙簽名,不一定要家人喔~朋友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是韓國人!
就這樣準備的一個月~3月份先生來台灣回去後,我4月帶著這些資料去韓國登記了!市廳是說需要一個禮拜的工作天,我們是4月3日登記,4月5日先生就收到登記完成的簡訊了唷~
當時去市廳登記時,那邊的職員可能第一次遇到,我也忘了是哪個資料被打槍了,我們說已經打電話很多次確認了,怎麼突然才說不行,那個職員說得問一下其他同事,於是我們就先去吃午餐,吃到一半就接到電話說,他們搞錯了,請我們再回去重辦,後來才知道他好像是看成僑胞結婚的資料!先生就笑說我可能韓文太好了,才這樣以為的
下篇再跟大家分享台灣登記的方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