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為何買了三朵玫瑰,而且還是粉紅色的玫瑰。
不常在街頭花店買花,聽說一支玫瑰80元,微微吃驚。
「今天很便宜了,前幾天情人節,一支要兩三百塊,而且沒這麼新鮮。」老闆說。
是啊,買玫瑰應該是情人節才該做的事。不,也不對,該是有人送玫瑰,而不是自己買。
但我早就過了會收到鮮花的階段了。
上一次情人節收到玫瑰,也是我送自己的。因為經過花店,無意間瞥見櫥窗裡的長莖玫瑰,姿態極美,暗紅絲絨般的花瓣艷而不俗,決定買上幾枝。付帳時才知那天是七夕情人節,帶回愛情花的代價堪比天高。
今天沒打算要買花的。
諸事不順,心情不佳,中午到鬧區趕赴餐敘,想著逛街解愁,不料什麼也沒買,愁上加愁。搭捷運回家,路過這家花店,突然想買枝花。
這是家老式花舖,平常大概多半接訂製花籃的訂單,鐵桶裡擺的都是尋常不過的菊花、玫瑰、桔梗、滿天星,挑來挑去,竟只有粉紅玫瑰順眼。
好吧,那就粉紅玫瑰吧。
於是,在情人節已過的今天,莫名有了3朵粉紅玫瑰站在案頭,是惋惜青春不再,還是印證愛情也有保鮮期呢?
我只知道,有了玫瑰,日子並不見得會變成粉紅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