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台東著名景點鯉魚山,Peter腦海中突然浮現《來去台東》的歌詞:
你若來台東 請你斟酌看
出名鯉魚山 亦有一支石雨傘
離開台東的下ㄧ站,是花蓮的瑞穗。受普悠瑪出軌事件影響,臺鐵採行單線通車。車子抵達的時間一直Delay,先是在關山停了好一陣子,又卡在玉里近半個小時。
Rong是Peter的好友,也是花蓮著名的文史工作者。對日本時期留下的神社及鐵道文化有特別的研究。
本來車票是買到瑞穗,只能提前在玉里站下車了。
出站後,等好友Rong來載。
「哇,下雨了,毛毛細雨。」
車站旁,掛了紅布條:
賀 本鎮阿美族子弟楊俊瀚(宮前部落)
榮獲2017世大運金牌──為國爭光
還記得在世大運勇奪男子100公尺金牌的楊俊瀚嗎?他就是玉里鎮人。
在玉里站耽擱不少時間,好友Rong特地開車來接Peter,還帶他品嚐了當地的臭豆腐。
當晚,Peter下榻於瑞穗的信號腳民宿。
隔天,Rong要到東華大學演講。
東華大學藝術創業產業學系
Rong講課,Peter則擔任攝影師助理的角色。
演講的主題,是介紹「瑞穗」這個地方,也正好是Rong老師的家鄉。
這堂應該是選修課,學生還蠻多的,還有兩隻校狗旁聽。
演講結束,就是午餐時間了。當然,還是由Rong這專業地陪,帶Peter吃好料的;Rong點牛肉麵,Peter則是15顆水餃;份量十足,飽足感和口感也一百分。
再來,就是花蓮趴趴走了。
他們先是到三民車站。看到出軌的那輛普悠瑪,被移到了邊邊。Peter心想:平安還是最重要,臺鐵加油!
2017年10月24日下午16時25分左右,431次列車在花蓮發生過第2車至第6車出軌意外,而部分枕木嚴重腐朽、道釘與軌道鬆動浮起、扣夾力明顯不足等狀況,就是當時造成出軌的直接原因。
還遇到經過三民站的太魯閣號及南下彩繪普悠瑪列車;這彩繪普悠瑪列車,也是臺鐵130周年紀念車。
下午三點十分左右,Peter跟著Rong去玉里接他的女友。
之後,Peter回民宿休息;晚上六點,Rong又帶Peter去吃好料的。
富源廟口小吃店(小辣椒),老闆娘綽號小辣椒。店的位置在富源保安宮對面。Rong跟他女友點什錦炒麵,Peter則是什錦冬粉。還多點了一份煎蚵蛋。
哇,這哪是什麼「什錦冬粉」?簡直就是海鮮料理大全了。真是物超所值!
回到瑞穗,又去吃豆花。陳媽媽傳統豆花,店小小的卻充滿人情味,Peter點了冰粉圓豆花,Rong他們是熱的粉圓豆花。不一會兒,都在五臟廟裡了。
旅行的第五天。天未光,Peter就起來,五點多搭Rong開的車,到花蓮市區的早餐店用餐。
這裡是花蓮明禮國小,百年以上歷史的學校;多功能教室──是待會Rong等會要演講的地方。
學校下個禮拜戶外教學,先來個行前教育。當然,是要請花蓮在地最棒的Rong老師來演講。
每個年級去的點都不一樣;所以,Rong準備了三個主題,分別針對高、中、低年級,每個主題夾帶兩個地點。
低年級:將軍府、松園別館;
中年級:美崙山上的米老鼠、花蓮鐵道文化園區;
高年級:花蓮文創園區。
將軍府
位於花蓮美崙溪畔,在日治時期昭和11年(1936年)建立,以檜木搭建而成,有著圍牆與獨立花園的官邸,此地是花蓮地區軍事指揮官中村大佐的宿舍。週邊的日式宿舍則是各階級軍官的住所,整齊劃一的建築群形成了完整的小型住宅區,其歷史至今已有90餘年。據說,當時附近的居民並不知道中村大佐的身分,只知道有位官階很高的大將軍住在此地,便將此處稱為「將軍府」。
松園別館
興建於昭和17年(1942年),為當時日軍在花蓮的重要軍事指揮中心:兵事部的辦公室,四周因老松林立、環境清幽,故而得名。
美崙山上的米老鼠
「米老鼠」位於美崙山公園入口處,原是廢棄的軍事碉堡,多年前由前市長魏木村委託雕塑家余望秋打造。 大大的米老鼠滿面笑容,手還比「V」字迎賓,相當可愛,幾十年來守護著美崙山,許多花蓮人到美崙山公園運動時都會經過,這隻「會比YA的米老鼠」成為花蓮人共同的記憶。
花蓮鐵道文化園區
早期為掌管花東鐵公路的「花蓮港出張所」,負責行政及指揮監督東線鐵路施工與營運,裁撤後,在政府機關與民間多方奔走下,正式登錄列為花蓮縣歷史建築之一,2003年進行修復,並規劃為鐵道文化園區一館。
花蓮文創園區
是臺灣五大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之一,園區擁有廣大的腹地,昔日的釀酒廠房依舊存在,樸實無華的水泥建築與日式檜木,在歲月沉寂多時後更顯風韻,是遊客來訪時必拍的場景。
演講結束,Rong帶Peter到洄瀾人文館,說是要去找朋友。正好是午餐時間,就一起用餐了。老邵餐館,是花蓮頗具名氣的店,蔥油餅很特別,好吃!
離開花蓮,準備往宜蘭走。這是Peter第一次搭乘普悠瑪,雖然前兩天發生出軌事件,讓他心有餘悸,但也有了新的體驗。
最終,Jason和Mark兩人,還是因為感情撕破了臉。
Jason:「Mark,你確定要退出經營團隊?」
Mark:「是的,而且Rain會跟我一起退出。」
Jason:「Emily也是?」
Mark:「除了James,其他教練也都會離開。」
Jason:「什麼,你還要挖走其他人?」
Mark:「我沒有別的選擇。」
Jason:「你一定要做得這麼絕?」
Mark:「你也知道Emily她們的家財力雄厚;我和她在一起,指不定少奮鬥幾十年……」
Emily在東京出生,並在8歲左右時搬到洛杉磯定居。她擁有日本、俄國和美國血統,媽媽是日、俄混血,父親是矽谷著名網絡安全公司的創辦人兼CEO,靠著防火牆和VPN等技術成為科技富商,讓Emily從小就是上億的身價,是名副其實的富二代千金。
Jason:「別忘了,你們當初可是都有簽下“競業條款”的……」
競業條款(Non-compete clause,NCC),又稱「同行競業條款」或「競業禁止條款」,是雇主與雇員之間所訂的一種勞動契約,其內容通常規定:勞動合同終止後的一段特定期間之內,受僱者不得在相同產業中從事競爭行為,以保障先前雇主之權益。
Jason想起了之前和Peter的對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