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未成年兒童權益,從防止家庭性侵開始

2024/04/12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昨天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經手一個案件審查,是一個憤怒的父親要控告自己的弟弟強制性交自己未成年8歲的小女兒,這起人倫悲劇讓已經多年看過許多案例的我們還是感到非常吃驚,小女兒要稱這個禽獸為叔叔,這名加害人利用協助忙碌的哥哥接送女兒為由,長期趁機將小朋友帶到賓館等隱密地點為各種變態行徑,事情是在小朋友表示身體不適的情況,以為是一般病症卻經由醫生表示下體傷口為舊傷,才整件爆發出來。

實際上,這個是被害人父親的小女兒,在之前他的大女兒(僅約10歲)也遭狼爪,並且不幸懷孕,該案已先行提告。

比對目前甚囂塵上的統神失言、黃子佼案爆發出的創意私廚等,在我們看不見的黑暗角落,時刻上演著這種荒謬噁心的劇情,又因為這樣的犯罪比起殺人放火這樣的顯性犯罪,多了隱私的保護傘,非常難以見光,黑數遠超過我們的想像,而現在的法治教育並無法教導這樣幼齡的孩童保護自己的方法,當下遇到事情開始發生時大多是一片空白,事後又在搞不清楚的情況下不知道怎樣表達自己,才讓常人難以想像的劇情持續上演。

透過司法制裁已經是後期手段,實際上要怎樣防止這樣的慘案發生?

首先,網紅這樣影響力的言論是有力量的,譴責統神認為「這樣的事情就是賠錢了事」的概念是錯誤的非常重要,有影響力的藝人、立法委員連署發聲也是正確的,讓這個大家避而不談的黑色角落曝光在社會的注目下去省思,到目前為止的社會輿論反應都是正面的。

第二,準失能家庭的狀況嚴重,目前雙薪家庭為常態,長期經濟壓力導致有心無力的家長相繼產生,因此給了有心人士的可趁之機,也是在這個個案中明顯可以感受到的現象。政府資源投注的目標可能在學校教育宣導自己身體自主權以外,也應該想辦法協助帶入家庭,或許親子講座的投入可以以鄰里為單位維度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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