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曰:「子獨不見狸狌乎?卑身而伏,以候敖者;東西跳梁,不避高下;中於機辟,死於罔罟。今夫斄牛,其大若垂天之雲。此能為大矣,而不能執鼠。今子有大樹,患其無用,何不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彷徨乎無為其側,逍遙乎寢臥其下。不夭斤斧,物無害者,無所可用,安所困苦哉!」
很多時候我們都在追求自己成為一個「有用」的人,所以一旦找到自己擅長的事,便會全力以赴的去發展、去追求。做一個「很有用的人」真的很了不起,卻也辛苦,尤其是你的追求與他人相關的時候,在父子、夫妻、師生間,難免會有人因為你的追求而不舒服,而你也很難完全不在乎與他們的摩擦。
我們的堅持就一定是對方需要的嗎?會不會你精心端上的大餐,在對方眼中其實是一隻死老鼠?
莊子說,有時候「太有用」反而不是好事。我們往往會在自己最熟悉的領域摔跟斗,例如善於捕捉老鼠的狸貓往往誤中陷阱,而校園中最受歡迎的往往是最會講笑話的老師。
那麼我們的堅持與追求還有有必要嗎?
陳鼓應在《莊子思想散步》中有一段話:
「莊子強調「無用」,並不是為一切廢物辯護,也不是表現頹唐心境,乃在於提醒才智之士,不可急功近利,而為治者所役用,否則後患便無窮了。」
最後一句我們可以稍微延伸一下:提醒才智之士們,不要被「什麼才是有用的/有效率/有意義……」觀念所限縮,有時候,無用也是一種有用,就像杯子正是因為有「沒用」的空間,才能裝水,心靈與生活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