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書局裡打工,像7-11一樣的連鎖書局裡。
兩者的差異在於,一般人走進7-11多半是為了掏錢買東西,而走進書局卻大多只是為了看白書殺時間,或者是和朋友約了在這裡碰頭,然後離開。
我無所謂這個,反正我領的是死薪水,微薄的死薪水,書賣的好不好對我這個小小的工讀生而言並沒有任何差別,賣多了我不見得會高興,賣少了我反而樂的清閒。
我在書局裡打工,但我從來不買書,我賺的微薄薪水全貢獻給各牌服飾,或昂貴咖啡館,我覺得這樣很值得。
而之所以會到書局打工的原因是,它離我的學校近,還有,在書局打工聽起來好像亂有氣質的感覺。
聽起來而非看起來,畢竟氣質這東西在我臉上完全找不到,倒是最新一季的名牌服飾可以輕而易舉的在我身上發現。
在書局打工其實很無聊,我不閱讀任何書籍,和一起工作的那個正職女生也沒有太多的話聊。
我們其實處的還不錯,只是自從有天我發現她的皮夾竟是仿的PRADA之後,我就不太想和她說話了。
在這種無聊的工讀日子裡,我開始發現一個很可疑的男生。
他常常到這裡閒逛,也不買書,也不閱讀,就是很單純的看書,看看每本書,然後離開,甚至看也不看我一眼。
他常出現,所以我會注意到他其實也是非常無可奈何的事情。
我猜他很可能是我們學校的學生,但我總蹺課,所以我沒在學校裡見過他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中等身材,皮膚白淨,長相斯文,一看就是缺乏運動的男生,我懷疑他連學校籃球場在哪裡都不會知道,不過沒關係,我也不曉得。
倒是蹺了哪個教授的課鐵定被當我反而知道的清楚些。
他越來越可疑,我真覺得。
他逛書局逛了好久一陣子,有一天他對著新書的那個櫃子大叫。
好吧!他其實沒有大叫,但是從他的背影判斷,他肯定在心底放十二響禮炮了。
如果他有運動細胞的話,或許他還會滿地歡呼亂蹦亂跳的也不一定,但謝天謝地,他沒有。
畢竟要把客人趕出店裡的這個動作還挺累人的,而我又只是個領微薄薪水的小工讀生,至於那個仿PRADA女?她正忙著看新出爐的壹周刊,可沒發現這些。
猜怎麼回事?
他拿起一本小說非常仔細的閱讀,而且閱讀的方式相當之詭異。
他看售價,再來是作者簡介,然後是序,最後才是內文。
為什麼我會這麼清楚?
很簡單,我直接走到他身邊觀察他的一舉一動。
而這傢伙似乎太投入了,根本沒發現他被我偷看的這麼仔細。
我甚至還仔細的研究了他鼻子的弧線,還不錯的一隻鼻子,他的下唇比上唇厚,看來應該會是個專情的男生。
別誤會,其實我對面相沒有任何的研究,只是根據他專注看書的模樣判斷。
這傢伙非常之專注,我懷疑就算我偷偷拔他三根頭髮,或者是在他面前跳天鵝湖他也不會發現。
我感覺到相當的無力,怎麼我漂亮的臉孔和整身的名牌還不及一本書來的吸引人?
氣剎我也!明天改擦香奈兒的那條口紅好了。
我本來以為他會買下那本書的,這樣一來或許我就可以和他說些話了。
像是有沒有貴賓卡?或是現金或信用卡?然後是謝謝。
如果順利的話,或許我還可以問問他是不是我們學校的學生?有沒有女朋友?喜不喜歡我這一類型的女生……這類的。
但他沒有,他看完之後就直接走了。
也好,反正我也從來沒搭訕過男生。
他走了之後,我跟著也拿起那本新書看,我學他先看售價:兩百塊。
坦白說,一杯兩百塊錢的咖啡會遠比一本兩百塊錢的書來的令我專注些。
再來是作者簡介,沒寫啥重點,然後是序。
呵!我看到這裡已經開始想睡覺了。
沒辦法,畢竟不是讀書的料,不知道這學期能不能ALL PASS。
回家之後我甚至連那本書是誰寫的都忘了。
我對男孩的注意力隨著我成功買到一個LV的包包而有所遞減。
大約是過了一個月以後,我才又注意到這個鼻子弧線好看,下唇比上唇厚的男生。
我很難不注意他,這次。
這次他帶著兩個朋友來,兩個長相模糊的男生,對著那書嘰嘰喳喳。
我發誓,這次他們真的嘰嘰喳喳的,我甚至懷疑他又在心底放了十二響禮炮。
怎麼著?原來那本書上排行榜了。
到底怎麼回事?這有什麼好高興的?
這三個吵鬧的傢伙離開之後,我又試著想看看這本書到底什麼問題。
售價,作者簡介,呵!我又想睡覺了。
我始終沒發現那書有什麼問題,倒是這男生出現的次數越來越頻繁。
他每次一進店裡來,就是先盯著那本書,我就盯著他盯著那本書,每次我盯著他盯著那本書的時候,我總有一個問題--
怎麼那本書比我漂亮嗎?我懷疑他始終沒發現我盯著他盯著那本書。
這天我休假,和朋友約了去物色下一個LV的新物色。
我們約在這裡碰頭,當我到的時候那娘兒們居然才剛起床。
她慘了,我非殺了她不可。
女人是善變的是不是?我非殺了她不可的這個念頭只維持到她說要請我喝一杯兩百塊錢的咖啡以示賠罪為止。
也好,用半小時的等待換一杯兩百塊錢的咖啡,還過的去。
半小時,如果你得在書店裡花半小時等人,你會怎麼做?
看書是不是?對,我寧願看書,也不想和那個仿PRADA女打哈哈。
我再度拿起那本排行榜上兩百塊錢的書來閱讀。
售價,作者簡介,然後是序。
妳也喜歡這本書嗎?
有個聲音在我的左後方落下,轉頭一看,原來是那男生。
是呀,朋友向我介紹的,說是錯過可惜。既然他這麼愛這本書,我就來跟他唬爛唬爛好了。
真的嗎?他笑的挺開心的,我發現到他的笑容也不錯看。
是呀,我的朋友人手一本呢。
簡直唬爛,我的朋友根本是文盲,他們唯一知道的作家是飯島愛,你若是對他們談起李敖或高行健,那根本就是在羞辱他們。
男孩興致很好的對我談起這本書,我發現他的聲音很也好聽。
當我試圖想問問他是不是我們學校的學生時,那個說會遲到半小時的娘兒們竟然提早出現。
要命。
我都唬爛了說這本書錯過可惜,所以我豈能在他面前把書放回去?
所以我只好含著眼淚硬著頭皮拿去結帳了,那仿PRADA女見我買書還一副被嚇到的蠢樣。
然後男孩好久沒再出現,好久,真的好久,久的我都快要忘記有這個人的存在了。
就在我幾乎忘記這個人的時候,他才又出現我眼前,在這書局。
我自然以為他又是來看那本書的,但他不是,這次他的注意力放到另一本書上,原來是那作者又出新書了。
我站到他身旁,想看看他這次會用什麼順序看這書,但沒想到他竟和我說話了。
我原以為是他記得我,但他不是,他很誠懇的建議道,同個作者的書擺在一起是不是比較好?
去他的。
更去他的是,我竟就乖乖的照著做了。
簡直沒用。
更沒用的是,這學期我竟有堂課要重修。
那教授耍陰的,我每次都等他點完名才閃人的,沒想到他竟還是膽敢當我,並且還笑著對我說,很高興我們又能重逢了。
也好,我因此確定了一件事情,那男生的確是我們學校的學生,他也被當,也來重修,他第二次被當,第三次修這堂課。
他的位置就在我旁邊,但他卻好像沒見過我這個人似的。
喂!你真的沒見過我?我忍不住終於問了他,在上課時。
愕……他一臉的無辜,可能還以為我這是在泡他也不一定。
於是我提起那本書,那書局,他才終於慢慢的回憶起來。
然後他終於說出一句像樣的人話--
妳長的很漂亮。
謝謝。這我當然知道,但是從他嘴裡說出來,我就是特別高興。
沒想到妳竟是我學妹呀。
沒想到你竟是我學長呢。
我跟著說。沒辦法,我們都太愛蹺課了,我們連籃球場在哪裡都不曉得。
然後我們開始交往,第一次約會的地點就是我們都不知道在哪裡的籃球場。
誰泡誰到底?我可以很確定的告訴你,是這傢伙泡我的。
原來他會寫書,原來那兩本書是他寫的,我早該想到。
他說要替我寫本書,說要拿我當下本書的女主角。我沒意見。
我說我辭去打工了,我再混下去遲早得延畢。他沒意見。
我們莫名其妙的交往,我們莫名其妙的分手,為期一年。
你說哪有這種事?你說一定有什麼原因。
我倒想問問你,愛情有什麼道理可言?愛情都沒道理了,便何況是分手。
我懶得跟你解釋什麼,我剛才一個人幹光一瓶紅酒,我現在正抱著馬桶猛吐。
失戀苦,是不是?
沒關係的,吐完之後這苦就會跟著淡去的。
我吐的很慘,幾乎快把我的胃給吐出來了,我只是在想,如果能把心也一起吐了出來,那該多好。
和男作家分手的副作用是,我現在看到書局都會覺得疲憊,還是LV適合我些。
過了很久,就在我幾乎要忘記這失戀苦的時候,我從郵差手中接到一本該死的書。
是他的第三本書。
售價,作者簡介,序,這次我終於把內文看完了,那情節好像識曾相似,但讀來卻如此陌生。
終於我知道所謂的寫作是怎麼回事了。
他明天有個簽名會,他每本書都上了排行榜,他早變成暢銷作者了,他應得的,我承認,因為他真的很會美化故事。
所以我決定為他再踏進書局裡一次,我不是要他的簽名,我是要把這本書還給他,因為那不是我的故事,因為我們的愛情沒有這麼美麗感人。
如果你還要問我所謂的作家是什麼?我可以告訴你,就是將愛情寫的美輪美奐可歌可泣還騙走你的眼淚,但他們卻從來不自己身體力行的那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