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紐約一家法院陪審團裁定,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在『封口費』案中被控的34項罪名全部成立,對特朗普的量刑將在7月11日、也就是共和黨人將正式宣佈他為2024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的幾天前公佈。特朗普成為美國第一位被刑事起訴並判有罪的前總統,還有可能當選下一屆總統。
陪審團裁定特朗普偽造了記錄,以掩蓋將錢轉給曾經的中間人邁克爾·科恩的實際用途。虛假記錄將這些款項偽裝成普通的法律費用,而事實上,特朗普是在償還科恩與色情明星斯托米·丹尼爾斯達成的13萬美元封口費協定,以封口她與特朗普發生性關係的說法。這項案件雖然被俗稱為封口費案,但核心並不是提供封口費,而是這一過程中的商業欺詐和選舉欺詐。
在被定罪後,特朗普仍然可以參加總統大選,甚至也可以擔任總統。但作為重罪犯,他可能會失去投票權。特朗普被定罪,將在法律和相關安排上給美國帶來許多新問題,沒有先例可循。例如,一旦他被法官判決入獄服刑,依法負責保護前總統安全的特勤局的警衛也得跟著入獄,在監獄內繼續全天候保護他。這可能需要一間單獨的監獄來關押他,並安置他的安保人員。
支持特朗普的共和黨人指責將特朗普定罪是出於政治原因;但民主黨人認為是法治的勝利,任何人,包括現任總統,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下。這便是所謂的『王在法下』。
『王在法下』的觀念形成於17世紀的英國。1603年,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一世去世。她終身未婚,沒有子嗣,生前指定蘇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為其繼承人。詹姆斯隨即即位為英國國王,他同時還是愛爾蘭國王,於是自封為大不列顛王國國王,稱詹姆斯一世。
詹姆斯不瞭解英格蘭的憲政傳統,看不起英國議會,竭力強調『君權神授』與『君權至上』。但遭到了英國議會和貴族的強烈反對。大法官庫克1604年為此發表了《有關英國法律制度的第四報告》,系統闡述英國的憲政傳統,明確提出『王在法下』的觀點,『國王不在任何人之下,而只是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因為法律造就了國王。由此,讓國王將他從法律中所獲得的權力和統治歸功於法律』,他甚至說,『在沒有法律的地方也就沒有國王』。
詹姆斯一世去世後,他的兒子查理一世繼位,於1625年3月登基。查理一世比他的父親更不把議會放在眼裡,任意妄為。議會反對和抑制他的專橫決定,他因此幾次解散議會,與議會的矛盾越來越大。他與議會的對立最終導致英國分裂,一部分軍隊支持國王,一部分軍隊支持議會。1642年8月,國王向議會宣戰。最終,1648年底,克倫威爾將軍領導的議會軍隊打敗了國王的軍隊,拘捕了查理一世。
但議會並沒有隨意處死查理一世,而是在審判查理一世之後,才判處他死刑。1649年1月,英國下議院通過法案建立特別法庭對查理一世進行審判。起訴人庫克向法庭控告查理一世犯下『叛國,戰爭造成的謀殺,掠奪,焚毀,破壞,廢棄,毀壞以及對國家的損害』等罪行。在經過充分的法庭舉證和辯論後,由68名議員組成的法庭於1月27日公開宣佈查理一世全部罪名成立並判處死刑。隨即於1月30日,查理一世被斬首。
庫克後來出版了《國王查理一世審判案》一書。書中寫道,『凡受託行使保護和維持人民安寧大權者,其權力本是人民為了自己的安全而賦予他的。一旦其利用手中權力來傷害人民,則根據該國法律應將其視為人民公敵,並被處以最嚴厲的刑罰以警戒後人。這一法律原則——國王一旦成為暴君,必須因此而死——是自然法和上帝律法的基本原則,清清楚楚刻在人們心中的石板上』。
古今中外原來的國王被推翻後,被關押處死司空見慣,但按法律經法庭公正審判,給予被告充分的辯護機會,對英國查理一世的審判是頭一次,是『王在法下』的一次忠實實踐。美國法庭現今起訴和判決前總統特朗普有罪,正是源自英國的『王在法下』憲政觀念與原則的延續與發展。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