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看了《海的開始》回去看《至愛之花》,讓人很想寫一篇喜歡上編劇生方美久的文章,但後來又跑去看《反英雄》,看完後主題曲一直在心中繚繞,想說就先來寫一篇《反英雄》的觀後心得。
這部劇講述的是一位檢察官轉任的律師,為了替一樁十二年前舊案的被告平反,而踏上揭弊之路,隨著第一集殺人事件被告被判無罪,十二年前塵封案件的真相也逐漸被揭露。
劇情就不贅述,但總之在短短的十集當中,每一集的故事都與十二年前的舊案扣合,主角選擇的案件全都是為了推進十二年前案件,讓這樁塵封舊案重新回到公眾目光之下,讓不該受到咎責的人重獲自由,讓該受到咎責的人受到制裁。
為了守護心愛的人,你願意殺人嗎?
這個問題貫穿了整部戲劇,看似融入對話之中,但仔細思考,問這個問題實際上可以說是有些突兀,因為不論是明墨或是赤峰,他們在劇中的行動都不是為了守護心愛的人,而是為了貫徹自己內心的正義,又或是如首席檢察官,是為了掩蓋自己的失職。
那麼編劇透過主角與首席檢察官問出的這個問題,背後真正想得到的答案是什麼?
我認為或許編劇透過角色真正想問的是:「急難關頭下,你更願意遵守法律的規範,還是更願意為了貫徹自己心中的正義,去做那些遊走法律邊緣甚至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事情?」
有趣的是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不論是十二年前導致整起冤案的首席檢察官、主角明墨還是赤峰,都表示他們會動手殺人,也就是貫徹自我內心的正義。然而即使有相同的信念,這三個人所做出的行動卻不盡相同,甚至是彼此對立的。因此我認為編劇在這部戲想傳達的是,法律體系並非總是能伸張正義,真正重要的是身為一個人,你心中的正義長成什麼模樣?而不同的正義便會帶出角色做出不同的決定及結果。
當初首席檢察官為了自己內心扭曲的正義,而將一個清白的人定罪。過去明墨則因為盲目相信法律即為正義,而逼被害人做出認罪自白。直到桃瀨死後,明墨才意識到法律傲慢的一面,決定不再盲目遵照法律體制,而是自己內心的正義,抱持著不昔與首席檢察官一起下地獄的決心,也要救出冤罪受害人。
這部劇的劇情其實沒有這麼獨樹一格,伸張正義的法律復仇劇並非不常見,寫得好的劇本也在所多有,劇情想傳遞國家機器的濫權、女性在體制內難以受到公平對待、社會對嫌疑犯的歧視等等,這些都不是這部劇才點出來的新概念。
但我覺得反英雄這部劇的特別之處,在於他對角色的描寫,尤其是主角明墨。
十二年前明墨是檢察體系下的精英,百分之百執行國家公權力,甚至有能力讓否認犯罪的被告改口承認犯罪。原本他一直認定被害人有罪,直到同期檢察官桃瀨在生命的最後一刻再度找上他,將事件資料交給他,請他平反這樁冤罪,他才意識到自己做錯了,將一個不該坐牢的人送入監牢,也因此讓他決定踏上反英雄的道路,這之中的心境轉折,該有多沈重?
如果說「貫徹自己內心的正義」是編劇整部戲想傳達的,那麼「悔恨」及「遺憾」可以說是圍繞在正義之下,整部劇的核心情感。不論是桃瀨燃燒生命調查整起事件,但生命最後一刻依然看不見被害人無罪的遺憾,還是明墨讀了桃瀨的信後留下的眼淚,抑或是被害人十二年來無法見到女兒的悔恨,因為有了這些情感的映襯,才更凸顯出正義伸張之後的力量。
我認為,這部劇最成功的地方就在於角色情感的描繪,完全可以讓觀眾與角色的悔恨及遺憾產生共鳴,搭配上動人的主題曲,讓原本冷冰冰的法律劇,增添了許多人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