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來聊聊,有關近期的常常聊到的事情,租房的一些事情吧!
大二的時候因為宿舍要接受新生的緣故,顧名思義得要淘汰生大二的學生,
之後再東挑西選的情況下終於找到了一間離學校後校門只有1分鐘的宿舍,
我新的宿舍非常的狹窄,大概就4坪左右,
也就是扣除掉一張大床,一個大櫃子,一個書桌,還有一個浴室,
能活動份的範圍其實很少,那個時候印象中,一個月大概要3000,到4000左右,
含水,不含電,大概3200左右,住在三樓沒有電梯,
室內有一扇對外窗,一個對內窗,有冷氣,電視,網路,
其實不管是選到好房東,還是遇到好房客都很重要,
今天就來分享一下有關於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糾紛,
因為這移動房子大概才形成落居,所以比較沒有瑕疵,
房東也是新手角色,比較好說話,我是這樣認為啦!
而且我個人自帶人畜無害的樣子,也跟房東有聊過,
不過這個薪水房東卻犯了蠻多的N G的行動,
第一個是他房東的兒子,在1樓開了一間滷味店,
也剛好住在1樓,房東與住客在一起一定難免會有糾紛,
我們進出房間都是需要門卡感應器了,合約上沒有規定說不能帶朋友進出,
但房東私底下要求進出的人員除了住戶以外外面的人必須登記留下姓名電話,
他是在想如果透過這樣子的限制,來增加房間損毁的長度,
畢竟大家都知道人多很容易製造一些破壞跟垃圾,
但是要限制外人,這樣很奇怪,
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就是房東的兒子沒有經過房客的同意,私自打開房客的房間,
就讓住在我旁邊的學長非常的不高興,
很多不滿房東兒子的作為的室友,集體在某一天的晚上開會,
而我個人的技能又再次發動,只要遇到一些糟糕的事情,
都會有87% %迴避的機率,那一天剛好我在教會忙,
根本沒有去開會,也幸好沒有去,聽說吵得非常的兇,
最後大家鬧得不高興,直接走上了法院的事情,
由於我跟房東的關係還不錯,加上我跟其他房客相處都很融洽,
就在這場風波,這種沒有發生任何的問題,
那個時候我非常的忙,我根本沒有心去處理這件事情,也在多次的糾紛之後,
房東還是決定將這件房子交給出租房子的公司管理,
聽說房東是南部的有錢人家,看來也是,
所以如果有在租房子在找房子的聽眾,要特別留意,
尤其是合約上面的部分,還有房東相處的如何,
事後房東的兒子也離開的樓的部分,店裡面也收了起來,
經營差不多只有兩道三個月,東西真的我吃過還蠻難吃的,
1樓的部分,之後經過了一段時間,
就換成了女裝店,之後因為房租太貴離開,有另外一間果汁店下去經營,
之後再跟房東鬧翻的那些房客,也在一兩年後離開的那個地方,
我成了那邊的元老,回想起來我覺得都還蠻慶幸的,
幸好周邊的房客都相處融洽,至少在晚上的時候不會吵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