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隨著中日關係惡化,自第17任總督小林躋造起,台灣總督復由軍方將領擔任。在這期間,日方推行對台灣人的皇民化運動、台灣產業的「工業化」、使台灣成為執行「南進政策」基地的「南進基地化」三大政策。在日治中期蓬勃開展的社會與文藝運動也逐漸停擺。
自1936年8月日本確定南進政策,開始將台灣視為「南進政策」的基地,提升台灣的工業水準、發展軍需工業。此後一直到二次大戰結束的1945年為止,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邁向了另一個階段,本時期可以稱為「皇民化時期」,是文官總督時代「內地延長主義」的強化版,以應對日本發動大東亞戰爭後全國逐漸進入戰時體制的需要。
1937年盧溝橋事變及日中戰爭的全面爆發,中華民國向國際聯盟提起訴訟,隔年,國際聯盟同意各別加盟國對日實施經濟制裁,日本經濟轉趨困難。因應戰爭需求必須動員台灣人,以總督府為首帶領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開始皇民化運動,除了取消原來允許的社會運動外,也積極從精神上同化台灣人的民族意識,「匡勵」漢民族及原住民原有的生活型態與文化,大倡全面日本化,並全面動員徵召台人參與戰時工作。皇民化運動分成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1936年底到1940年的「國民精神總動員」,重點在於「確立對時局的認識,強化國民意識」。通過各種思想宣傳與精神動員,致力於消彌台灣人的祖國觀念,灌輸大日本臣民思想。第二階段是1941年到1945年的「皇民奉公運動時期」,主旨在徹底落實日本皇民思想,強調挺身實踐,驅使台灣人為日本帝國盡忠。日本人為強化組織功能,成立各種奉公會團體,台灣人民被迫參加,將運動推向社會的最基層。
皇民化相關事項年表
「正廳改善」運動
「正廳改善」為改變台灣傳統式廳堂配置及祭祀祖先習俗的運動。1936年(昭和11年)台南州東石郡鹿草庄的兩個村落進行「位牌燒卻儀式」(「位牌焼却の儀式」),之後焚燒祖先牌位的運動開始擴散,此時總督府採取旁觀者的立場。這項運動越演越烈,除了牌位之外,神像、佛像及掛軸等也成為被焚燒的對象。 為避免過度刺激台灣民眾,台灣神職會發表「正廳改善實施要項」,此要項採取較為穩健的方法,在台灣傳統的廳堂中心配置「神棚」(かみだな),使台灣民眾奉祀「注連繩」,並以皇民祭祀祖先的「祖靈舍」替換原本的祖先牌位。
「國語家庭」
「國語家庭」為各級地方政府為獎勵台灣人學習並使用日語所設立的制度。家族全員若是能夠說日語,可向各級地方自治體所設立的國語家庭審議會提出申請,審查通過成為「國語家庭」後,就能收到證書、獎章、「國語家庭」的門牌。 國語家庭除了可被視為榮譽外,也能得到許多優惠措施,如:「國語家庭」的兒童能夠進入程度較高的「小學校」及優先進入中等學校就讀;公家機關會優先採用「國語家庭」的成員;「國語家庭」較容易申請到各種營業許可。1942年(昭和17年)4月,全台灣有9,604戶「國語家庭」,總人數為77,679人,約佔當時台灣總人口1.3%。
臺灣總督府為推動皇民化運動,開始強烈要求台灣人說國語(日語),限制對原本語言的使用,推動對「國語家庭」(國語の家)的特惠政策;「寺廟整理」,裁併台灣傳統寺廟,放棄台灣民間信仰,鼓勵台灣人改信日本神道並參拜神社,同時也要每日向日本天皇的居所膜拜;發佈基於教育敕語的國家教育;要求一般人民對日之丸國旗的敬愛及齊唱《君之代》國歌。不過,台灣皇民化政策的強制性遠低於日本在朝鮮執行的皇民化政策。
「皇民奉公會」
日中戰爭爆發之際,台灣總督府擔心台灣「臣民」心向中國大陸導致抗日意識高漲,因此加速推動以「國語」政策為主軸的「皇民化」政策。這個政策為第18任台灣總督長谷川清於1941年(昭和16年)所發起的「皇民奉公會」。「皇民奉公會」為積極推動皇民奉公運動的中心機關。「戰時下發揮國家總力,為增強戰力不留遺憾,國民積極協力與肩負時局的熱情」不可或缺,「包括內地人、本島人、高砂族之全島民......高揚戰鬥意志、實踐決戰生活、強化勤勞態勢、完備民防衛、推進健民運動」為目的的官方實踐運動。即是大政翼贊政治體制的強化,推進台灣人同化的皇民化有兩個目的:訓練台灣青年男女及展開產業奉公,以負起鞏固後方的任務。總裁為長谷川總督,總督府總務長官擔任中央本部長,其下設置總務、宣傳、訓練、文化、生活、經濟等各部會;地方組織以既有之州、廳、市、郡、街、庄等行政機關為窗口,設置奉公會支部、分會、區分會、集落會、奉公班,各級組織之主管以各級行政機關主管兼任。奉公會設置以下外部組織:奉公團、商會奉公會、產業奉公會、青年團、少年團等,全部台灣人因而成為奉公會的會員。這樣的官方運動在國家總動員體制下,一方面受到來自日本大正翼贊運動影響的同時,台灣也對戰時日本軍支配下的南洋各地產生影響,如:「爪哇奉公會」並沒有冠上「皇民」之名,而是以「全島民親和的內在實踐推進軍政施策,挺身完成做為大東亞共榮圈一環爪哇住民的聖戰使命」為目的,與「皇民奉公會」有許多共同點。
小結
由於戰爭規模不斷擴大,所需兵員越來越多,日本當局也在1942年開始在台灣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1943年實施海軍特別志願兵制度、並於1945年全面實施徵兵制。上戰場替軍隊勞動的軍伕,其家宅可貼上「榮譽之家」的字樣。榮譽之家的子弟,升學也會受到特別眷顧。
其實這個時期別說台灣,就連日本也早已進入戰時體制,類似戒嚴的狀態,況且台灣當時的皇民化運動是以獎勵進行的,可是到了朝鮮半島若不配合的很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更別提戰時日本本土還有所謂的特高到處抓反戰的人士)也就是說戰爭時期能活著不被抓去當兵就已經很不錯了,其他地方就不要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