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文章,換言之,把自己看作有無限的分身,除了自己現在掌控的這一個之外,其他的分身都去擔任其他宇宙的演員去了,原則上自己對此也毫無知覺。那麼,其他人也是一樣的道理,都只是派分身來配合自己的要求來做演出。所以,在自己之上,應該有一個叫做本我的主體,可以覺知所有的分身在做什麼。
所以這位本我派出無數的分身去不同的時空擔任各種不同的職位,以豐富自身的體驗。體驗是十分重要的,即使知道內容大概是什麼,不親身下去體驗,就無法完全掌握經歷過的感受會是什麼。因此,月光在整理顯化法則的相關資料時,也在重新的思索如何更好的運用該法則。知道是一回事,能夠實際運用又是另一回事。
去教導別人,去分享,是可以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加美好,而不是處於競爭的心態,害怕別人學習後會超越自己,每個人的時區都不一樣,有的人在年輕時先學會,有的人等到年紀很大了才接觸到,無論是何時接觸到顯化法則,都會是最好的時刻,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透過顯化法則,自己可以調動整個宇宙的資源與力量,也不會剝奪到其他人的權利。其他人都是來幫助自己完成任務的分身,他們都是十分盡責的演員,會在自己可以覺知的範圍內,扮演好他們應該有的角色。對於一般人而言,這世界上應該有超過九成以上的人是這輩子沒有交談過的。
那這些人就是擔任背景的角色,讓自己知道這世界有這麼多人,如果沒有許願要派他們上場,例如為完成國外旅行而結交的朋友,那戲份就真的很少。而跟自己有深淺不等互動的人,則會依照自己的需求,做出不同程度的配合。這樣說來,這個世界就是設計詳盡的超巨型單機遊戲,可以說有一堆隱藏任務都沒去觸發就過完這一輩子,也可以觸發並完成一些任務後才過完一生,一切都是以自己為中心在運轉著的。
這樣的理論乍聽之下,好像很不符合邏輯,怎麼可以說其他人都是為配合自己而來,那也太自大,太目中無人了吧?而且這樣豈不是可以把他人當作遊戲的NPC,隨意對待?當然,現實世界中,其他人的互動與反應,當然要比與NPC互動要複雜得多,而且如果隨意對待他人,例如去做違法的行為,導致自己的肉體被拘束被限制自由,也會導致自己的任務失敗,而白白浪費這一次的肉體冒險。
以這整個宇宙都是自己創造的前提之下,來看待顯化法則就更加有說服力了。為何可以把自己想要的物品,例如房子或金錢顯化出來呢?因為在單機遊戲的世界,所有的一切都能為其所用,只要符合獲取條件的話。所以,無論是金錢或愛情還是人際關係等等,都能透過顯化法則,讓這原本就已經存在的情況出現在自己的生命之中。或許用文字有點難以說明清楚,為何自己的願望明明看來還未實現,卻又說是已經實現的狀態?這樣的時間差又是從何而來?因此,透過不停的討論與思考,就能把顯化法則研究得更加透徹。
月光感恩這樣的教學相長,讓月光有機會對於顯化法則又能重新思考一次,並且能透過補充實例,讓自己運用法則的成功機率持續的提高。也期待透過這樣的實踐,讓自己在這個單機遊戲中,能夠觸發更多的隱藏條件,讓自己的人生活的更加充實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