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角色的自我 無論在表現或體驗派間,演員從日常生活當中的情緒記憶於舞台中融合轉化成為藝術。

2023/08/18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從自身開始學習模仿,又經歷劇本中的角色,演員從心理與肢體出發,彷彿是雙重的心靈在舞台上使觀眾被吸引,經由情節事件的推動,觀眾已投射進入舞台上的角色;不過始終皆由演員的自我在詮釋角色,此刻無論是在排練或演出當下,演員自身皆能觀察到角色的完整性。

在某些創作中,演出揭露自我時與演出當下也呈現出心理與肢體上的變化,進而啟發出演員自我的能力,後續於不同角色中,即能更進一步的掌握自我與角色間的區隔與融合;偶有忘我的階段,但那不代表失去自我,而是更能從中掌握與觀察到角色(所謂第二自我)的心理與肢體狀態,通過這樣的階段,能清楚意識到的演員,在表演上即可更上層樓。

但若重現自我也不在原有的環境當下,所以在重現時,更能將過去生活當下的情感(心理與肢體)更細緻的體現出來。

若在自身重現的悲苦故事中有足夠的勇氣面對,而非不斷抗拒,將能於落幕後以現今的自己向過去的我道別、道謝、道愛,反之若是美好的故事依然。

演員的藝術唯有在與角色融合間使觀眾投射與感動,那是其他藝術難以同時達到的境界。

演員的技藝取材於生活的各種因素,演員以特有的想像力鍛練出表演藝術的技藝。

如同用心靈去對待物質般創造,產生出無生命的魂,就存在主義中,經由公開表演,在無生命的物質與角色間的媒介上賦與生命,使觀眾與自身獲得感動。

落幕後,那被創造出來的角色魂依然存在,相當屬於那神性的狀態,既在自身裡面而你也在祂裡面,透過意念祂則會再現;只是當下與你融合創作時,彼此又更進一步的進入未知的成長提升,最終救贖了自我,以及過往或當下的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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