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打籃球的年代和「灌籃高手」的作者「井上雄彥」的年代重曡,他剛好大了我一歲,而我一直到了大學,電視上才開始轉播NBA,有幸親眼看到那些傳奇球景的興起和衰落。
所以我的籃球生涯剛好橫跨兩個時期,一個是自己打的台式籃球,一個則是美式的NBA籃球,年青時還挺得住衝撞,到了一定年紀,即使技巧還行,可是在體力和衝撞力不夠的情況下還是半被迫地退出了球場。
我們這些老派的籃球人很重視球場的「規矩」,因為三對三鬥牛沒有裁判,所以犯規都會自己舉手,有時對方認定自己犯規也會接受,反正大家球場上見真章,這樣的狀況也是比賽的一部份,至於球場下大家都成了朋友,這主要和一種球場文化有關。
在三對三選隊友時,我們採取的是猜拳,誰跟誰一組各安天命,如果有一組剛好強強聯手、連勝不已,我們會重新再分組,所以大家都有機會當對手,也都有機會當隊友。
這樣的方式維持了某一種機會均等或公平性,畢竟籃球打的是團體戰,每個人都要發揮出最大的作用來幫助球隊獲勝,所以實力弱的加入團體也有可能成為常勝軍,享受到勝利的滋味,至於實力強的也有可能過於自信,不肯相信隊友,以至於慘遭滑鐵盧。
後來的球場文化改變,一些人開始找實力強勁的隊友組隊,另一些人則是隨機找隊友,一打下去當然實力懸殊,於是這些人就開始享受打敗別人的連勝滋味,直到另一群人找到更強的隊友,把這些人擊敗,接著比賽就開始不好看了。
因為籃球本來就是一個很勵志的運動,設想一個小朋友喜歡打籃球,靠著刻苦練習,長大以後到NBA打球,可是他第一場就遇到俠客歐尼爾、查爾斯巴克利,還沒有防守投籃就被撞了出去,而且還沒有吹撞人,這其實就是後來的NBA現狀,只有力,但是缺少美。
到最後大家比的都不是技巧本身,都是比速度和衝撞力,這種橄欖球式的比賽,看在我這種老派籃球人的眼中只有「不勝唏噓」四個字。
以前是LBJ一打五,隊友全在旁邊泡茶聊天就可以贏球,現在只要Curry從半場以外將三分投進,隊友在旁邊加油打氣就行,為什麼Curry或其他球員包括中鋒都要投三分球,除了「投超所值」以外,三分線內甚至油漆區內的肉搏戰才是大家紛紛愈投愈遠、避免受傷的關鍵,在NBA裁判的眼裡打手不算犯規、撞人也可以是合理、那有什麼垂直防守?把你整個人都圍起來的壓迫性防守也沒關係!慢慢地技巧變得不再重要,你的運球得高超、身體得夠強壯、速度得夠快捷,在這種緊張壓迫高強度的比賽中,很多人不到幾年就因為身體受傷或過度損耗而退出球場,這樣的比賽對於球員或觀眾來講真的是健康或是賞心悅目的比賽嗎?
足球賽場上為了擔心偷跑,而定下了「越位」這個判例,在籃球場上如果擔心最後大家一直在比速度和體力,乾脆也定下「越位」判例,讓大家老實安份地運球過半場,然後把三分線取消,並且保障矮個球員在禁區的生存權利,凡是侵犯到個人籃球合理投籃或防守空間的,一律就吹哨,不再為了球星效應而犧牲掉原有的籃球精神。
真正的籃球精神是大家有球打,也就是規則保障每一個人都有足夠的籃球運動空間,你為了擴張你的運動空間跑來撞我,那就是撞人犯規,意思是空間是我的,你得運用技巧避開我的籃球空間將球投進,展現你籃球過人的能力和優雅的美感,如果每一個人的籃球空間都是一樣的,那矮個、不強壯的人也可以在以技巧美感取勝的籃球場上佔一席之地,然後用他們的技巧,演繹籃球的基本精神---從不可能逆轉回來的勵志性,不然一大堆球星聚在一個球隊,就他們的薪水來看就是冠軍,然後以吹枯拉朽的氣勢贏得NBA總冠軍,這種比賽其實一點也不好看。
我之所以說NBA沒落,那是因為我或是很多人都已經不看NBA了,對抗性或許還有,不過規則性差強人意,然後大家都投三分球,比賽變成三分投進得三分,三分不進也不用搶籃板了,直接回防,球員和球員之間的對位變得比較少,大家都交給那個三分射手賭一把,如果他今天晚上的手氣夠好的話。
籃球並不等同於NBA,NBA可以沒落,畢竟它是一個商業聯盟,籃球可不能沒落,不然我們的世界中就會少了很多勵志的「灌籃高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