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我也想過是不是自己的態度先不好,讓她反彈。可是我想問,誰被吵醒還能脾氣好?如果被吵醒的是她又會怎樣?
不過我很認真地說,語氣實在是很重要的手段。以前我會覺得:「我現在被人吵,還要我低聲下氣去求他們不要吵嗎?那要不要跪?」這麼「契弟」!(自己上網查查廣東話的意思),但現在我會告訴自己只是「手段」而已--想別人先聽我說,真的不可以先粗聲粗氣,這一次是我錯了。下次就算多睏、血壓多低,也要留意自己的態度,不是吵便理直氣壯的。
第六是繼她說我「人家聊天妳也覺得吵」--這是人身攻擊啦,我投訴完她還依然顧我地縫。上面我也提過,被罵的話我幾乎都會停下那個行為,不會再犯,因為已經踩到別人了。
在現今世代,原來只要不理會這些罵聲便會沒事,在做的事仍然可做,難不成對方過來打嗎?那更好,可順道報警,傷人可不是一般的事情。
但這在我的三觀裏,這叫「無恥」,所以本篇題目便是這個。
當然有人會說別人的話可不要太在意,但我已經告訴你影響到我了。
因此大家看看現今世界,多荒唐的事都有。我真的覺得社會越來越畸形。
我始終覺得,無論法律、道德、社會環境等怎麼變,有些事情都不能做。我從來不覺得製造噪音、把腳放到對面的座位上等在100年、10000年後會變成對的事。有些事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第七我也想過我媽只是拉不下面子。
面子,真比兩個人的關係重要嗎?
我不是要我媽向我認錯,說對不起,但如果連自己做錯也不能承認,活那麼久又有什麼用,連承認自己做錯的勇氣也沒有。我甚至覺得倒過來說這是不尊重我的表現,上面提過什麼年紀的人也該尊重。因為我年紀較小,她踩到我便沒所謂了;因為她比我老,所以我踩到她便很嚴重了?
我知道有人一定是這麼想。我實在無意去爭論和說服任何人,但對我來說,我希望所有關係都是雙向的。不平等的關係沒法長久。沒人想被長輩或在上者欺壓和情緒勒索。
我深深地認為「愛」和「關懷」,並不是請對方去吃大餐、過年過節送昂貴的禮物,或者常常買對方喜歡吃的食物。這些全是表面,就得情人節才對情人浪漫和好嗎?平時他/她不是情人嗎?只得父/母親節生養你的人才是父母嗎?平時就什麼都不是了?
用舊一點的思想來比喻:愛就是只物質嗎?老公每個月拿家用回來,不代表有權打老婆!
真的愛和關懷,是用心對待對方。明知人家在睡還來吵算是愛嗎?用過的杯子不自己拿去洗,要老婆來收拾,這哪門子是對她好?倒過來她這樣對他,他能不能感覺到愛意?如果每天都是這樣,情人節買花買鑽戒有何意義?(當補償聊勝於無...但我想能選擇的話,沒有人想要這種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