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位於台中的建案前年5月間因施工不慎,吊臂掉落下方中捷軌道釀1死15傷事故。尤其是竟造成人權鬥士靜宜大學林姓老師無辜枉死,更是師生乃至於台中人、台灣人的重大損失,其畢生關懷原住民族、弱勢團體、環保、永續以及人權理念,深獲迴響。
人權鬥士、靜宜大學法律系專任教師林老師枉死後,靜宜校方繼前年6月於主顧聖母堂替她舉行追思彌撒後,明(26)日中午將替去年底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的陳姓助理教授舉辦追思會,邀師生齊聚共祈。
(See:2025/02/25,自由時報,繼追思彌撒後 靜宜大學明再辦教師追思會)
今天,台中地院一審宣判,2名工人依過失致死罪各判1年2月、1年徒刑,均緩刑3年,可上訴。檢方偵辦後,將呂男等2人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另外,蔡姓工地負責人與其他工作人員,僅在1樓協助輔助性指揮,檢方認定蔡男等人與興富發、齊裕、宇球、嘉謜等公司罪證不足,均不起訴處分。
(See:2025/02/25,中央社,中捷吊臂事故1死15傷 2工人一審宣判獲緩刑)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76條現行規定,過失致死罪的"法定刑"已提高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一般而言,法院"宣告刑"平均刑度多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74條規定,有期徒刑兩年以下、拘役或罰金,且被告非累犯(初犯)並有悔悟表現等情形,法院得宣告兩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緩刑。若此,這項個案的判決,尚非不合理。
然而,問題是,倘若這竟是市民的生活日常,一般人恐怕都會頓生雞皮疙瘩,深感生命不值錢,尤其,身為台中人,我腦海裡頓時就浮現出,台語歌后蔡秋鳳所唱的《金包銀》:別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銀,阮的性命不值錢!一般人,就生活日常,交通往來,搭乘個捷運,竟也會生來橫禍,天上竟然也會掉下來,不是禮物,而是工程塔式吊臂!
尤其,據了解,吊臂落下時站內人員其實已經發現並通報,但數秒後列車仍照常發車,向吊臂砸落處駛去。為何列車仍持續開動?沒有辦法阻止嗎?為何警報系統沒有觸發?未來又該如何避免意外?(See:2023/05/11,中央社,吊臂落下為何列車繼續開?台中捷運事故爭議點、公共電視,吊臂掉落中捷軌道釀1死10傷 為何無觸發捷運警報系統?)
重點是,這種事情,沒有地方政府做風險控管嗎?地方政府對於建築工安及捷運公安,沒有任何有效預防事故發生與緊急處置的危機處理與風險管理的風控機制嗎?現在已經有完整妥善的風險控管機制了嗎?
倘若有,為何中捷綠線日前又發生電纜爆炸、短路冒煙的事呢?為何竟然約三分鐘安檢就放行了呢?而這麼誇張難以理解的事!竟然就出現我居住的台中!難道我們台中市民不會感到心生恐懼嗎?
而就在新光三越氣爆事故原因、中捷綠線電纜爆炸原因尚未釐清之際,我們的媽媽市長竟卻於昨(24)日不顧眾人的質疑堅持赴日展開為期6天考察。難道媽媽市長對此等事故只能事後震怒?但是震怒可以解決什麼事?可以處理危機?可以預防風險?我身為台中小市民也深感震怒啊!但震怒無濟於事啊!既無法處理危機,也無法預防風險爆發啊!尤其,今(25)日新光三越再傳飄出瓦斯味!(See:2025/02/25,鏡週刊,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後再飄瓦斯味 大批警消趕到現場管制警戒)
台中市政府,繼前年興富發吊臂掉落砸死靜宜老師1死15傷工安公安事故...去年全聯倉儲大火死9人工安公安事故...今年又再度爆發新光三越百貨氣爆4死39傷的工安公安事故,竟然卻對此等人命關天的風險預防束手無策?徒令重大工安公安事故屢屢發生?難道心態是草菅人命?難道我們台中市民只能感到心生恐懼嗎?
理論上,我們應該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才對啊!但身為台中市民,我們唯一能夠感受到的,竟然只有恐懼!
難道媽媽市長竟然無法給我們台中市民"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然而,身為台中市民,我的腦裡只有不斷盤旋著,台語歌后蔡秋鳳所唱的《金包銀》:別人的性命是框金又包銀,阮的性命不值錢!
MoneyDJ20日社論針對地方政府的工安管理SOP進行檢討,針貶鞭辟入裡,值得再度摘錄重點如下供地方政府管理者參閱檢討改進。
MoneyDJ社論:台中新光三越這場事故的本質,其實是一場可預防的災難:施工過程中對安全檢視的標準、對異常狀況的判定是否到位?而就在前年五月,因台中建築工地塔式吊車塔吊作業操作不當,直接砸死了無辜的人權鬥士林老師,還讓台中捷運停駛,這難道不是另一個徹底暴露台中工安管理缺失的案例?地方政府是否真正在乎公共安全,還是只會在事故發生後「展現關切」?這場域不是單純的工地管理問題,而是整體城市治理績效與治理能力的問題。工安事故不應只被視為是單一個案,更是反映城市治理與政府能力的縮影。當一個地方的工安事件頻傳,而政府的應對方式始終只停留在「災後處理」,那麼就權責對應關係來看,最該被問責的,或許不是哪一間出事的企業,而是一座城市的管理者。
(See:2025/02/20,MoneyDJ社論,《DJ社論》工安意外頻傳,地方政府管理SOP怎麼了?)